環保署於本(25)日舉辦頒獎,嘉勉肯定地方環保機關協調公私場所空氣污染減量有成之成果,並鼓勵共同持續為改善空氣品質努力。
環保署為改善秋冬季節空品不良之情形,鼓勵地方主管機關積極協調公私場所自願降載(包括採取產能調整、降低減少或效率提升等措施,以減少空氣污染物之排放),成果良好者,可獲得獎勵金並運用於執行空氣品質改善及污染防制工作之用。本次105年第4季至106年第1季協調公私場所降載有成之成績,直轄市組共取2名,分別為臺中市榮獲第1名,新北市為第2名;縣(市)組則取3名,分別為嘉義縣榮獲第1名、屏東縣為第2名及澎湖縣為第3名。
經環保署統計,本次鼓勵地方主管機關協調轄內污染源主動減量機制成果中,共有80家公私場所配合自主減量,推動期間減少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共約4,497公噸,約相當臺中發電廠停車44天,效果卓著。
空氣品質的改善需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共同的努力與全民參與,才能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的目標,環保署將與地方政府持續從法規檢討、管制落實等各方面加強合作,期能再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以符合全國民眾對政府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