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西港鄉一閒置廠房遭堆置463桶不明鐵桶,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經多日追查已查明來源及相關案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移送法辦。
今年3月間,民眾向環保署檢舉,位於西港鄉某廠房空地,遭堆置不明鐵桶,經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勘查,發現桶內盛裝不明廢棄物,大部份鐵桶尚密封完好,少部份已有破損或銹蝕,惟並無立即危害。經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多日追查,係非法業者於94年5月間將台中縣一已遭法拍停工歇業工廠內廢棄物清除,並堆置於龍井、霧峰、竹南等地,案經該署環境督察總隊95年間查緝後,涉案人已遭移送法辦,今在台南縣西港鄉發現之棄置鐵桶,係與上述台中縣之棄置案屬同一個案,將併案送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因該批廢棄物成分不詳,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已另委託工業研究院採樣、檢驗是否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近來發現非法業者常藉口放置貨品,以人頭出面承租閒置廠房或空地,卻堆置不明廢棄物後置之不理,造成環境污染問題。該大隊強調,倒閉或遷移工廠之廠房已成為環保的死角,廠房管理人切勿貪圖小利,將廠房出租給陌生人,並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凡未經許可非法貯存、堆置、清理廢棄物,甚或提供土地牟利,均屬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署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全國環保公害免付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並提供照片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凡經查證屬實者,將有機會獲得5千元至20萬元的檢舉獎金,希望全體國民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