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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擬調整直管日光燈之回收清除處理徵收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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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3-04-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近年來我國廢燈管(泡)回收率大幅提升,回收基金補貼費用隨之增加,為穩定廢照明光源回收體系及基金運作,環保署刻研議修正回收清除處理收費及補貼費率,擬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直管日光燈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

環保署表示,由於近年來輕量化之直管日光燈(T5)有逐漸取代傳統直管日光燈(T8)之趨勢,使得照明光源基金之收入大幅減少,然而由於產品生命週期之因素,目前回收處理之直管日光燈仍以較重之傳統直管日光燈居多,故需支付的補貼費亦較多。為使照明光源的回收處理體系能持續穩定運作,該署經重新調查回收處理相關成本後,提出這次費率調整草案。

環保署表示,本次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是經通盤檢討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之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後加以訂定。環保署呼籲,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勿隨意棄置廢照明光源,可透過各類回收管道,包括: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商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加以回收。

環保署強調,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該草費率修正草案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3日後至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各界可親自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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