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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第一階段將於94年1月1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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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將於明(94)年起逐步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第一階段於94年1月1日開始實施,除了原來規劃的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等七個直(省)轄市開始實施外,目前台中縣及宜蘭縣亦提出提前於94年1月1日開始全縣實施,故第一階段全面實施的縣市將增加為九個。其他的縣則採部分示範鄉鎮市先行實施,目前各縣亦積極提出實施計畫推動,實施範圍也比原預估數量增加,如嘉義縣有一半以上、台南縣及高雄縣有五個鄉鎮市亦先行實施。

目前距正式實施只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列為第一階段的縣市,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各地方清潔隊將以強制方式要求民眾進行垃圾分類,民眾在排出垃圾時,必須先進行分類,也就是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清潔隊將會派員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實施初期先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即以當場告知分類方式、請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的方式,俟各實施區域之民意配合度達七成以上,再採取以告發處分為主的方式。

為了能讓民眾在正式實施前,了解如何進行垃圾分類,從九月份起各地方政府已陸續開始辦理宣導活動、於地方媒體進行宣導、清潔隊員講習訓練、社區、機關學校、里民大會及環保義工宣導說明會、動員村里長到戶宣導及清潔隊隨車宣導等宣導工作,使民眾能夠瞭解分類之種類、方式及回收的時間路線等相關措施。環保署也會在實施前進行宣導,以利計畫推動執行。

環保署表示,第一階段實施的九個縣市,資源垃圾的回收系統都已建立,每週有二至五天的資源回收日,回收車將依收集路線,回收民眾排出的資源垃圾,收集後再送至細分類廠進行細分類,經由細分類後,依容器或物品材質,分別送往各鋼鐵廠、熔鋁廠、塑膠再生廠、玻璃廠或紙廠進行再利用。

廚餘部分,由清潔隊以垃圾車加掛廚餘桶方式,於垃圾收集清運時,一併回收。目前除高雄市正積極辦理改裝垃圾車、購置廚餘桶及後續再利用招商作業、新竹市正試辦廚餘回收清運及後續堆肥再利用外,其他縣市廚餘回收體系都已建置完成。回收後之廚餘將經高溫蒸煮後作為養豬飼料或以堆肥方式進行再利用。

依據環保署的規劃,實施垃圾強制分類計畫後,透過民眾的配合及清潔隊的稽查,可大幅提昇回收率,由92年之17.9%,於96年達到垃圾總減量25% 的「垃圾零廢棄」減量目標。

環保署將於明(94)年起逐步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第一階段於94年1月1日開始實施,除了原來規劃的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等七個直(省)轄市開始實施外,目前台中縣及宜蘭縣亦提出提前於94年1月1日開始全縣實施,故第一階段全面實施的縣市將增加為九個。其他的縣則採部分示範鄉鎮市先行實施,目前各縣亦積極提出實施計畫推動,實施範圍也比原預估數量增加,如嘉義縣有一半以上、台南縣及高雄縣有五個鄉鎮市亦先行實施。

目前距正式實施只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列為第一階段的縣市,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各地方清潔隊將以強制方式要求民眾進行垃圾分類,民眾在排出垃圾時,必須先進行分類,也就是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清潔隊將會派員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實施初期先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即以當場告知分類方式、請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的方式,俟各實施區域之民意配合度達七成以上,再採取以告發處分為主的方式。

為了能讓民眾在正式實施前,了解如何進行垃圾分類,從九月份起各地方政府已陸續開始辦理宣導活動、於地方媒體進行宣導、清潔隊員講習訓練、社區、機關學校、里民大會及環保義工宣導說明會、動員村里長到戶宣導及清潔隊隨車宣導等宣導工作,使民眾能夠瞭解分類之種類、方式及回收的時間路線等相關措施。環保署也會在實施前進行宣導,以利計畫推動執行。

環保署表示,第一階段實施的九個縣市,資源垃圾的回收系統都已建立,每週有二至五天的資源回收日,回收車將依收集路線,回收民眾排出的資源垃圾,收集後再送至細分類廠進行細分類,經由細分類後,依容器或物品材質,分別送往各鋼鐵廠、熔鋁廠、塑膠再生廠、玻璃廠或紙廠進行再利用。

廚餘部分,由清潔隊以垃圾車加掛廚餘桶方式,於垃圾收集清運時,一併回收。目前除高雄市正積極辦理改裝垃圾車、購置廚餘桶及後續再利用招商作業、新竹市正試辦廚餘回收清運及後續堆肥再利用外,其他縣市廚餘回收體系都已建置完成。回收後之廚餘將經高溫蒸煮後作為養豬飼料或以堆肥方式進行再利用。

依據環保署的規劃,實施垃圾強制分類計畫後,透過民眾的配合及清潔隊的稽查,可大幅提昇回收率,由92年之17.9%,於96年達到垃圾總減量25% 的「垃圾零廢棄」減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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