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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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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管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將從今日(十月二十三日)起一連十天(至十一月一日止)在印度新德里召開第八次締約國會議,有來自全球一百八十多個國家齊聚一堂,共同商討降低溫室氣體排放與對抗全球暖化之對策。我國也循往例以觀察員身份,由環保署林副署長達雄擔任團長,邀集外交部、經濟部能源會、國科會、農委會、台電、中鋼、台塑、清華大學、台北大學、工研院等國內相關行政部門、產業界及研究機構的代表共同組團參加。

本屆會議主要討論的議題包括:國家通訊的審查、協助開發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的能力建立、森林碳吸收匯之議題、永續發展地球高峰會議後的進一步行動、清潔發展機制理事會之進展報告等。環保署有鑑於各國產業界在此項公約及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愈來愈重要,本次組團特別邀請國內重要產業參與,期盼藉由產業界的參加,主動尋求我國在國際環保工作中另一項創新的管道。

此外,本次會議另一項討論的重點係在加速推動京都議定書的生效。京都議定書係在一九九七年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會議中所通過,共規範三十八個工業化國家(如: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及歐洲聯盟應在二○○八年至二○一二年間將本國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一九九○年排放水準平均再減五‧二%。一般認為,京都議定書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將影響各國能源結構、產業發展及經濟成長等,將是本世紀最重要的國際環保公約。

由於京都議定書係在匆忙及各國認知差異的情況下通過,因此過去幾年來所召開的會議,均在尋求共識,以解決歧見。直至去年十一月在摩洛哥所召開的第七屆締約國會議中,終於通過了「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ch Accords),成功解決過去四年來各國所爭議的問題。而本屆會議將基歷次締約國會議的決議,並納入今年九月甫剛落幕的地球高峰會議所形成共識,繼續進行談判工作,同時將著重在滿足開發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之需求,以促使各國政府加速批准及促使京都議定書早日生效。

京都議定書的生效有兩項條件,一為需有五十五個締約國批准,另一則是批准的國家中其一九九○年排放量應占附件一國家一九九○年二氧化碳放總量五五%。至今年九月二十七日京都議定書批准情形,共有九十五個締約國批准,而批准的附件一國家有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日本、拉脫維亞、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英國、與歐盟等,占附件一國家一九九○年二氧化碳放總量的三七‧一%的,雖與議定書生效的五五%仍有一段差距,但據觀察俄羅斯可能於明年初批准,京都議定書也可能於明年生效。

環保署表示,我國代表團在會議期間將掌握和瞭解溫室氣體減量國際趨勢,以做為我國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政策與措施參考。此外,也期盼藉由參加會議與各國代表、專家學者進行接觸和交流,宣揚我國從事溫室氣體減量的努力與維護全球環境的堅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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