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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揚10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業務表現優良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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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106-04-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環保署今(28)日舉辦「105年度地方環保機關土壤及地下水績效考評頒獎典禮暨場址觀摩」,由環保署李應元署長親臨頒獎表揚105年度在土壤及地下水業務執行成果上表現優異之地方環保機關。

環保署表示,10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績效考評方式,捨去以往各地方環保機關相互競爭之機制,改為以自主管理為導向,由地方環保機關依轄區業務現況自訂目標,均衡發展各項業務,包含落實行政、政策執行、加強重點業務、強化場址管理、多元民眾教育等,以達成自訂目標之方式來爭取榮譽。

環保署指出, 105年度計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及臺東縣等12個地方環保機關榮獲業務推動績效特優之殊榮。其中新北市利用SWOT分析,訂定解決策略,並以定期監測、申報查核、污染源預防及環境宣導策略,解決所面臨之各項難題;臺南市、南投縣及臺北市則針對高污染潛勢事業,主動進場輔導,進行現場勘查,並提出污染預防及改善措施建議,主動積極作為值得嘉許;高雄市推動產業轉型及褐地開發,並進行全方位宣導作業,成果豐碩;桃園市導入場址分級制度,使場址解列及目標達成率績效卓著;新竹縣結合監測井所在地之周邊企業,一同推動環境教育,使愛護土水的行動推廣更具特色;彰化縣、屏東縣及嘉義縣建立完整污染農地處置管理流程,並積極調查大面積農地,成果值得肯定;花蓮縣克服地質特性,建立蛇紋岩母質管理方案及農地污染應變機制,並融入民眾環境教育,展現土水環境教育之用心;臺東縣強化食安管理,針對生雞糞農地定期監測,及畜牧業周邊農地調查,關注農地重金屬污染,深具地方產業特色。

環保署強調,在自主管理的考評機制下,更能夠看出地方環保機關對業務重點的掌握度及執行能力,於持續努力達成各項工作目標的同時,也能依據各地方特色,研訂有效策略,進而提昇業務執行效能及品質。未來環保署也將持續與各地方環保機關在策略與技術面交流合作,共享資源、共同成長,並促進土壤及地下水產業產生新的價值,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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