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處葉俊宏副處長於3月14日上午會同屏東縣吳應文代理縣長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張良平副局長,視察「武洛溪水質自然淨化工程第一、二期設施」運作現況。
本項工程於民國92年及93年,由環保署負責工程經費補助,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負責用地取得經費及施工監造,並經屏東縣府協助下,得以於93年底前順利完成本設施之第一、二期共約20公頃之工程,結合基地綠美化、溼地生態及第二人工溼地公共設施,與下游溼地公園互相銜接,有效利用河川土地,回復武洛溪清淨之原貌,提供民眾休憩親水活動空間。
環保署人員一行於上午10時抵達武洛溪水質自然淨化工程設施現場,葉副處長對於屏東縣境內有此一座面積廣大之自然淨化工程,特別感謝屏東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鼎力協助,讓屏東縣擁有與高雄縣高屏溪右岸舊鐵橋一樣引以為傲的人工溼地。
環保署表示,武洛溪水質自然淨化第一期工程於92年補助2,200萬元,設施處理流程是採用6台抽水設備,每台抽送10,000CMD之武洛溪溪水至堰頂,再以重力流方式流入沉砂池中,去除水中砂粒及部分懸浮固體(SS)後,藉由增加水中溶氧及植物攝取部分氮、磷,處理後之污水再流入大蓮花池進行二次水質淨化。
第二期工程於93年補助4,500萬元設施共約18公頃,溼地面積約9公頃,處理流程係連接大蓮花池淨化處理後之污水,以人工渠道方式引流入3座自由水流系統(Free Water System, 簡稱FWS)人工溼地,藉由溼地植物所扮演的過濾、淨化及營養源攝取等功能,達到淨化水質之目的,處理後之水質BOD去除率可達30﹪以上(或小於25 mg/L),SS去除率可達50﹪以上(或小於65 mg/L),最後再排回入高屏溪中。
葉副處長及吳代理縣長等人視察武洛溪水質自然淨化工程後均表示,無論是水利工程、水體環境及水質保護工作,皆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更與大自然生物環環相扣,葉副處長呼籲全體熱愛高屏溪的所有朋友們,除了要珍惜水資源外,更要保護水質資源,尊重生態生命之永續經營,讓「水水」寶島的水環境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