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現一樁非法掩埋廢棄物污染事件,官田鄉拔子林王隆穀與陳鉄柱二人,以墊高土地為名卻從事廢棄物掩埋作業,被環保署稽查人員當場查獲,二人遭警移送法辦。
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協同環保警察隊本(95)年3月29日中午聯手查獲王隆穀與陳鉄柱二人,在官田鄉拔子林段自有土地上挖洞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現場埋有大量廢石綿瓦、廢塑膠、廢木材、廢磚塊等,由於王陳二人並未取得台南縣政府核發的廢棄物處理許可,竟從事廢棄物的處理作業,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當場由環保警察隊製作偵訊筆錄後,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為配合行政院強化治安政策,環保署已研定「遏止環保犯罪專案計畫」,內容分為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及非法油品使用等三項為取締項目,從現在開始將嚴格取締查緝。因廢棄物的清理作業是特許行業,需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可才可以從事該作業,目的是避免廢棄物的不適當處理,造成環境的危害,禍遺子孫;且合格的掩埋場需有相當的污染防治設施,才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王陳二人以原本整地需要墊高為名,卻引進廢棄物,從事掩埋,為法所不容。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籲請民眾如發現陌生車輛載運廢棄物,應提高警覺,並勇於檢舉不法,共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