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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追查彰化鹿港地區 鋼鐵業集塵灰掩埋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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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針對民眾透過媒體在本(6)月14日反映彰化縣線西一帶遭人掩埋有害事業廢棄物案,環保署立即在15日派員會同彰化縣環保局到伸港、鹿港及線西等沿海3鄉鎮實地查證瞭解案情,其中4處屬舊有遭非法棄置爐碴或集塵灰場址,未發現再遭人棄置廢棄物,該4處分別座落於鹿港及伸港地區,離養鴨場約5、6公里距離,該4處違規埸址,彰化縣政府已依法告發處分,其中1地主亦被移送法辦,另並未查獲新增棄置集塵灰污染地點。

環保署表示,87年間確實曾查獲一家大型鋼鐵業將集塵灰非法清運至鹿港一帶棄置、掩埋情形,業者也已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針對民眾日前再次爆料5年前鋼鐵業偷埋爐碴及集塵灰地點,該署已透過多方管道與舉發民眾取得聯繫,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乃於15日特別再派員會同彰化縣環保局,依先前在伸港及鹿港一帶所查獲的4處非法掩埋電弧爐煉鋼業所產集塵灰與爐碴場址,進行實地查察,並未發現有再遭掩埋情形,環保署仍將持續查察,務必追查出掩埋地點依法處理。

環保署強調,掩埋廢棄物屬嚴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者,亦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均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營業,另並涉有行政刑罰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署最後呼籲,若民眾有本案之事證請立即向該署中區大隊提供線索,協助政府揪出不法,如另發現有違法傾倒、掩埋廢棄物情事,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來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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