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維護空氣品質,鼓勵民眾監控周遭非法露天燃燒行為,自即日起推動「獎勵民眾舉發非法露天燃燒試辦計畫」,於今(107)年6月底前,提供最高新臺幣300元獎勵金,請民眾踴躍參與。
露天燃燒的行為常發生在日常生活之中,除會產生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如果遇上大氣擴散條件不佳的氣候條件下,亦會導致空氣品質惡化,嚴重者並可能引發火災,同時燃燒所產生的濃煙亦會降低能見度,有影響行車安全等公共危險之虞。根據研究指出,燃燒過程可能產生懸浮微粒、重金屬及戴奧辛等污染物,並恐引發民眾眼睛、呼吸道等過敏現象;依據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TEDS9.0統計,露天燃燒每年排放3,451公噸PM2.5(約佔總排放量的4%),另統計105及106年民眾陳情露天燃燒案件,每年高達近2.5萬餘件,足見露天燃燒除影響空氣品質外,更對民眾的生活品質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環保署表示,為了防制露天燃燒,已與氣象局合作利用先進衛星遙測技術作為「天眼」加強環境監測能力,藉由接收衛星即時觀測資料,掌握火點所在位置,加強非傳統的污染監控功能,有助增進稽查執法效率。但「天眼」易受雲層影響感測結果而無法辨識,且衛星所搭載感測器最大誤差約在 1 公里左右,故火點所在位置可能略有偏差,因此在地面上倘能再搭配全民的力量,作為「千里眼」,不但能全面涵蓋時間與空間的變化,進而擴大監控非法露天燃燒行為。
有鑑於此,環保署推動「獎勵民眾舉發非法露天燃燒試辦計畫」,藉由國人擔任「千里眼」,只要民眾發現未經許可從事「稻草」、「果樹枝」、「垃圾」露天燃燒行為,即刻向環保機關進行舉報,並提供具體可資辨識明確之佐證資料,必要時協助環保人員到達燃燒事發地點進行查證工作,每件將核給新臺幣100元整,另經環保機關查證確有露天燃燒之情節者,再加發新臺幣200元整,每一案件最高可領取新臺幣300元之獎勵金。環保署強調,本試辦計畫中,如有國人為賺取檢舉獎金而有蓄意進行非法露天燃燒行為,其惡意燃燒詐領獎勵金者,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外,另依刑法或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本試辦計畫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民眾若發現未經許可從事稻草、果樹枝、垃圾露天燃燒行為,得以電子網路傳輸(環保署公害陳情網路系統或「公害報報」應用程式)、電話(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親自等方式向環保機關進行舉報,環保署邀請大家一起監督舉報非法露天燃燒,為維護好空氣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