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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澄清中平工業區的錯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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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100-01-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對於環境資訊中心報導「苗栗再推中平工業區 不符正義遭環評大會退件」,因部分內容有誤,為免誤導大眾,特別澄清如下:

1、針對「…在環保署召開的環評大會上,環評委員以必要性、合理性及公益性等問題,決定退回此案…」的報導,環保署表示本案於內政部區域計畫審議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時,已請需地機關就本計畫公益性及必要性先行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報告,嗣該計畫提該部區域計畫審議委員會議審議時,內政部地政司將派員與會報告審議情形,提供該委員會審議參考,因此,本案土地徵收相關意見須於用地變更及土地徵收程序中獲得適當處理。環評委員會認為當日會議討論的爭點有再釐清必要,因此退回專案小組再審,與該計畫用地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無涉。

2、對於報導指出環保署未通知農民與會,忽視公民參與的權利部分,環保署表示已主動於1月7日發布新聞說明,苗栗縣中平工業區開發計畫已召開3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歷次會議的資料、開會時間、地點及會議紀錄均已公開於本署網站,供關心民眾、團體申請旁聽或表達意見。本案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有意參與之民眾可申請旁聽或發言、而民眾透過網路或旁聽發言及書面表達的意見亦納入會議紀錄中,已踐行環評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程序,環保署表示土地徵收事宜仍應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辦理,通知地主不屬於環評作業程序中之項目。

3、對於本篇報導未能反映事實,而作出錯誤報導指稱「…閉門會議時,有委員發難,表示此開發案為『不好的範例』,環保署沒做好資訊公開以及民眾參與」,環保署澄清:本署環評委員會發言係指開發單位苗栗縣政府有義務再加強民意溝通工作,因此,要求開發單位於後續補正資料提出前,至當地再辦理說明會。因此,本篇報導指稱環評委員表示環保署沒做好資訊公開以及民眾參與,係屬錯誤報導。應請本報導作者更正為正確內容:環保署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苗栗縣政府做好民眾參與的工作,於後續補正資料提出前,應至當地再辦理說明會,充分向民眾溝通,尤其是將被徵收土地的地主。

環保署強調中平工業區開發案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慎辦理,也期盼相關報導能秉持事實,以傳達民眾正確訊息,避免產生誤解及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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