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載「高雄市政府批中央是經濟發展的劊子手」,環保署澄清說明如下:
國道7號是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以下稱國工局)推動的高雄市建設案,有利於地方經濟發展。陳菊市長領導的高雄市政府是根據甚麼,可以來批評「中央是經濟發展的劊子手」!
其實,是因為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國道7號環評說明書時,作成了不建議開發的初審意見,準備提到環評大會審查。市政府希望與國工局共同派員,在大會前先到環保署邀集新任環評委員作背景說明,環保署也已同意此項安排。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長陳勁甫卻在與會前,公開對媒體作不當放話,批中央是經濟發展的劊子手,難道國工局不是中央嗎!
市政府對環評專案小組的初審意見,要向環評委員表達申覆的理由,希望在環評大會前,用另行開會說理的方式,先與環評委員溝通。環保署也同意這是很正當的程序。
但是,碰上市府交通局陳局長於會前先向媒體砲打抹黑中央(不知是否經過陳菊市長的授意),已有流於市府藉此案行政治鬥爭的嫌疑。加上市政府無懼有遭外界反譏高雄市政府是環保劊子手的可能,環保署如果沒有獲得高雄市政府的公開澄清及道歉,也不便再邀請市府代表與會,就請市府轉請與會的中央國工局代為轉達其地方意見即可。
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依環評法的規定,經由交通部轉送環說書至環保署審查,該署分別於101年5月30日、9月18日、102年1月11日、5月10日及7月25日召開5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經專案小組綜合各方意見,作出建議認定不應開發之結論,之後將提該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
環保署表示,該署歷次召開「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的過程中,高雄市政府有1~2名基層承辦人員參加會議,第1次會議由交通局1名股長及工務局1名承辦人代表出席,未表達意見;第2次會議由交通局1名股長及環保局1名承辦人員出席,表達意見為關心本案路線對於經過該府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影響;第3次會議由交通局股長代表出席,該次會議高雄市政府雖然表達支持立場,但是對於路線規劃有不同意見,並且認為會有加重國道1號的壅塞情況;第4次會議則由該府交通局及工務局各1名基層承辦人員出席,表達原則傾向支持的立場;第5次會議則只有交通局1名股長代表出席表達支持。
從高雄市政府5次會議派員出席的情況,相較於環保署辦理高屏大湖審查會議時,該府由副市長率領相關局處首長參加會議力陳反對開發,陣仗雖然較低許多,但是該署歷次專案小組的初審會議,面對環保團體、當地沿線居民及臨海工業區廠商反對興建的聲音,並沒有看到高雄市政府代表仗理說明及澄清。
在經過中央國工局努力辯護後,專案小組仍然以環境保護及維護高雄當地居民健康的理由,作出建議不開發的結論後,高雄市政府反而跳出來批中央是經濟發展的劊子手。請問,高雄市政府要不要出來公開澄清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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