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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優質規劃,106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遍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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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8-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環保署規劃於104年至107年預計補助約60個鄉鎮市區,打造友善居住環境,106年友善城鄉推動單位選拔結果於今(3)日出爐,全國共15個鄉鎮市區獲得環保署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新臺幣400至2,000萬元之補助,將為在地居民營造具在地特色的優質環境。

本次選拔獲得補助單位包含5個「拔尖級」推動單位:新北市(淡水區)、臺中市(霧峰區)、雲林縣(斗六市)、臺南市(北門區)、臺東縣(池上鄉);以及10個「精進級」推動單位:苗栗縣(頭屋鄉)、彰化縣(彰化市)、彰化縣(溪州鄉)、南投縣(南投市)、雲林縣(虎尾鎮)、雲林縣(元長鄉)、嘉義縣(番路鄉)、花蓮縣(花蓮市)、臺東縣(關山鎮)、連江縣(北竿鄉)。獲選單位各具特色,例如:新北市淡水區結合在地特點,以文化古蹟、觀光資源、環保與藝術融合呈現之美學特色獲得遴選委員青睞;臺南市北門區運用電動自行車串起五色珍珠,以五大營造主軸串連當地特色景點,營造特點獲得委員肯定。各獲選單位憑藉在地特色及營造主題之創意發揮以及良好的志義工動員能力爭取到106年的補助經費。

在環保署力邀全國各縣市參與友善城鄉推動單位遴選,106年共計19個縣市、31個鄉鎮市區參與,競爭激烈,縣市無不致力獲取審查委員青睞,由縣市所提出之規劃書與地方動員情形,皆可看出申請單位對補助經費均相當重視,因遴選競爭激烈,些微差距即可能中箭落馬,地方志工動員能力、營造主題與地方發展願景是本次遴選評分的3大重要關鍵。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106年申請單位皆相當優秀,無不全力展現企圖心及地方特色,所以本年度特別增加環境衛生整頓清理入選獎及推薦獎各7名,針對未獲得拔尖級與精進級之推動單位,擇優補助200至500萬元於部分指標項目進行環境衛生改善,以全面提升我國環境衛生水準,創造更舒適之環境,讓地方共同邁向寧適家園的目標前進。環保署期許友善城鄉推動單位透過補助經費挹注之下,一同致力推動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有效提升整體環境,共創友善優質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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