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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澄清無強制要求機車紅燈停等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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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5-01-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澄清,在紅綠燈停等區機車騎士暴露於車輛排氣污染風險最高,基於保護機車騎士健康,研擬挑選直轄市特定路口(紅燈秒數達100秒)於上下班尖峰時段,試辦宣傳機車騎士在安全無虞之情形下停等紅燈熄火,並監測空氣品質差異,蒐集各界意見,以評估可行性及效益。如可行才會擴大推動,並無強制要求機車紅燈停等熄火。

環保署指出,國內機車使用密度每平方公里高達350輛以上且主要集中於都會區,車輛怠速排放污染較行駛高達數倍,都會區紅綠燈等停區是車輛密集怠速的地方,依研究顯示在交通擁擠的機車停等區,如果機車怠速污染一氧化碳(CO)值為3%,30秒內該停等區的CO濃度會累積達400ppm;如果機車騎士正對著前方機車的排氣管,在10秒內即會感受到750ppm的CO濃度,且怠速時間越久污染更是倍數暴增。

環保署表示,管制空氣污染係多管齊下絕無偏廢,各污染源包含固定逸散及移動源均予管制;車輛同理汽車機車柴油車均予管制。為減少機車紅燈停等污染排放,積極推動機車停等無污染排放,已於機車第六期(106年實施)及第七期(110年實施)排放標準,要求全年新車國內銷售量達一萬輛以上之製造廠或進口商,當年度生產或進口怠速熄火(idle-stop)功能機車或複合動力電動機車或電動機車之車型數量,須達該廠商當年度機車內銷總引擎族數量之20%以上及50%以上。目前國內已有光陽、三陽、台灣山葉及摩特動力等機車製造廠生產怠速熄火(idle-stop)功能機車,及多款電動機車供民眾選購。

環保署呼籲,所有車主均應儘可能減少車輛排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以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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