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102年7月25日召開「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該次會議經專案小組委員、專家學者討論後,作出「建議認定不應開發」之結論。
環保署說明,「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紀錄仍在整理中,尚未正式函文公布,會議紀錄未定稿,怎會有竄改會議紀錄之情況?至於地球公民基金會透過管道所取得之會議紀錄為該署提供給召集人參考之草稿,並不是正式的會議紀錄。
環保署表示,本案專案小組之結論為「建議認定不應開發」,所以本案提該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之處理建議只有「建議認定不應開發」,沒有「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選項,地球公民基金會之聲明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