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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一貫立場推動垃圾全分類零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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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5-10-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針對今天上午看守台灣協會邀集國內環保團體與專家召開記者會,呼籲立院凍結環署預算,以要求環署重新檢討「建構綠能永續新世代垃圾處理計畫」,推動真正的零廢棄一案,環保署回應表示,推動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物一直是環保署及各級環保單位長期努力的目標,但是在新的處理技術與設施未完全取代焚化爐之前,無法回收的垃圾仍需要靠焚化廠妥善處理,尤其近年國內焚化廠逐年老舊故障頻傳,處理效能降低甚至造成去年與今年部分縣市垃圾堆積無法及時消化處理,中央政府協助地方政府更新設備,有效控制焚化污染排放,除解決地方政府垃圾問題之外,24座焚化廠可持續提供每年32億度綠能發電,未來中央並可取得延役焚化廠處理量10%的調度權,以協助南投、花蓮、新竹、雲林、臺東及離島縣等需要外縣市處理垃圾的地方政府解決垃圾問題,因此環保署懇請各界正視此問題並支持這項計畫。由於這項計畫尚在行政院審議中,與會各團體與專家對環保署施政上諸多建議,該署表示均會重視並審慎加以處理。

環保署表示國內從81年起陸續興建及營運垃圾焚化廠,24座營運中垃圾焚化廠截至104年已有15座營運超過15年,環保署研提「建構綠能永續新世代垃圾處理計畫」,目的是要協助地方政府將營運滿20年之焚化廠進行設備汰換更新,以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及提升發電效率,中央藉由經費補助取得地方焚化廠處理調度量能,用以協助無焚化廠或尚未運轉焚化廠之地方政府妥善處理垃圾。這項經建計畫,規劃106年起推動6年,預算160億元,本(105)年7月20日提報行政院審理中。

對於各界所提推動全分類零廢棄政策,焚化爐應逐年淘汰不應再延長使用年限一節,環保署表示,我國推動資源回收率成效已屬全世界數一數二,但是全分類零廢棄不等同於完全回收,舉104年度為例,垃圾回收率雖達到55%,仍有45%垃圾必須透過焚化或掩埋方式最終處理。而且目前24座焚化廠每年總發電量可達32億度,足可供應約90萬戶一般家庭1整年使用,有效將垃圾轉化為綠色能源,在新的垃圾處理技術未完取代焚化爐之前,就環境保護與能源效益考量,各縣市既有焚化廠應維持在最佳狀態,以確保垃圾獲得妥善處理處理並將污染排放控制最低。各界對於戴奧辛控制與焚化灰渣處理關切議題,本計畫推動過程也會協助地方更新更高標準的處理設備,以降低二次污染風險。

依照地方制度法垃圾處理係屬地方事務,環保署肯定地方首長對於垃圾處理的積極與用心,資源循環及垃圾全分類零廢棄是環保署的既定政策,地方政府可一起朝此政策方向持續努力。垃圾處理有多元的處理方式,例如分選再利用、厭氧消化、堆肥、掩埋、焚化、熱裂解、高溫氣化等,所以地方政府在垃圾處理上,必須廣納民眾意見,以尋求最佳的處理方式,屆時環保署再給予必要的協助。

環保署最後強調,保護環境維護國民健康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本次記者會環保團體與專家對本計畫及環保署施政上的諸多建議,該署均會重視並審慎考量,推動全分類零廢棄物政策是大家共同努力目標,但並非一蹴可及,未來環保署除督促各地方政府加強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之外,也會研議推動新一代對環境更友善的處理設施,以逐步取代焚化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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