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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永續家園建設 有賴各級政府與民間一起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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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1-08-10 []

有關媒體刊載,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指稱「低碳城市中央50億元補助一毛未到」,應屬誤解,環保署說明如下。

環保署於民國99年至民國100年間辦理「低碳示範城市競逐遴選」之評比,承地方政府首長帶領執政團隊積極參與,順利於100年8月4日順利遴選出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宜蘭縣,作為台灣北、中、南、東四區生活圈之中領先推動低碳城市(以鄉鎮市區為單元)之縣市,也希望透過此4個縣市結合各生活圈相鄰之其他縣市發展成為低碳生活圈,共同打造台灣成為低碳家園。

環保署說明,推動低碳永續家園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在其辦理「低碳示範城市競逐遴選」的評比過程中,初步統計各參與評選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出的推動經費約高達3,000億元。由於金額相當龐大,因此該署藉由相關的評選說明或研商會,已不斷強調未來低碳城市推動的經費,除了地方政府自行編列的預算之外,必須透過中央與地方深度協商,藉由引進民間資金或是共同爭取中央政府的預算補助。

為顧及其他縣市推動相同工作所需的協助,擔任本評決作業的「低碳城市遴選評決小組」委員,於審查過程中亦再三強調:「第二階段評審不代表對勝出城市所提計畫及經費,全盤照單接受。未來執行之計畫項目、實施方法、財務計畫及整體經費,另外經過進一步的協商後方決定之。」、「從整體計畫的財務來看,除了低碳城市提供經費與民間資金部分之外,其他經費來源亦需一一予以審視;包括計畫型補助款及地方配合款」。因此,不論在競逐遴選執行前及評比過程中,對於參與評選縣市政府規劃報告書所提計畫經費,環保署並未承諾全額補助。但是,自今年年初以來環保署即積極與獲選的縣市及其他縣市密集進行協商,優先規劃有自償性可引進民間投資的低碳永續性建設,有助於促進我國綠色經濟成長的措施,兼顧舒解政府預算排擠的需要。

臺中市政府參與評選時所規劃之「建構計畫書」,估列需專案補助之經費為34.2億元,且依「低碳城市遴選評決小組」委員審查意見,其各項計畫的執行措施、實施方法與財務計畫,均需進一步研商使其完備。至於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所言50億元補助款,應是該市「低碳城市建構白皮書」另估列之經費。此外,該府於參與簡報審查時也表示,臺中市政府如能獲評為低碳示範城市,即使只是少數的補助經費,市府團隊仍能自編經費,並爭取議會的支持。

環保署說,對於已獲選為推動示範的4個縣市已積極協助,以台中市政府而言,100年度該署已補助「低碳永續家園10項運作機能計畫」及「低碳永續家園推動辦公室行政作業計畫」計1,190萬元,由臺中市政府協助進行中部低碳永續生活圈運作之聯繫、協調與整合。101年度該署在例行性補助臺中市政府與低碳永續家園有關的「資源循環」、「綠色運輸」、「節能減碳」等經費亦有6,445萬元,近日也將另行核定一筆補助其執行低碳永續家園相關計畫經費3,650萬元,合計今年度環保署補助款將超過1億元。102年度的補助款,該署已訂定補助原則並展開規劃工作,並非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所說補助款一毛未到。

環保署強調,低碳城市建構涉及環境、能源、交通、建築、國土規劃、法規等不同專業與行政領域,需有橫向協調整合的運作機制才能有效推動執行;目前環保署與獲選縣市建立的低碳永續家園運作模式,希望發揮中央補助款的槓桿作用,數量雖少但能促成各級政府現行編列的龐大預算,朝向符合低碳永續效果的方向與方式來運用,而且藉此建立機制大幅引進民間資源、開創商業運轉模式,活絡民間投資於綠色經濟與創造綠色就業。

環保署為能建立可循環再利用的資金運用模式,與獲選縣市及各生活圈其他縣市共同推動低碳永續家園,正進行制度化的財務規劃,包括設計藉經濟部信保基金運作方式、承擔風險、鼓勵銀行及民間投入資金參與融資,並評估相關稅收提撥比例金額用於低碳永續家園建構,促使中央及地方政府與民間已有資源,以更符合環境與財務永續的方式使用,成為促進綠色經濟、創造就業機會的利基,該署期盼,各級政府與民間一起打拼,共同推動低碳永續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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