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修正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草案,本次修法主要增進病媒防治業施藥人員訓練、強化專業之服務品質及安全使用環境用藥。
環保署表示,為強化病媒防治業者及施藥人員專業服務及提升安全使用環境用藥,強化主管機關對病媒防治業者施藥之安全管理,減輕民眾對病媒防治業噴藥之疑慮,爰予以修正施藥人員再訓練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施藥人員訓練紀錄規定以電信網路傳輸、施作計畫書應事前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施作紀錄申報頻率改以按月申報、施作現場人員應佩戴識別證等加強措施。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s://oaout.epa.gov.tw/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該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chingi.hong@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