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本年1月6日雲嘉南新聞版報載「環保署發現,嘉義市後湖地區溝渠遭鎳、鋅、銅、鉻多種重金屬污染」一節,經查資料來源係嘉義市政府環保局於100年自行委辦計畫調查之結果,並非由環保署發現,引述顯與事實不符,另報導指稱「環保署官員指出,去年即建議嘉義市政府必須妥善處理這些底泥」一節,事實是該建議處理方式係出自同一委辦計畫之結論,明顯引述有誤。
再者報載「嘉市以經費不足延宕至今」一節,查計畫結果於1個多月前出爐,後續處理範圍及方式尚在規劃中,完成後環保局可逕向環保署申請補助,故報載明顯與事實不符。
檢視嘉義市政府環保局自95年起先後向環保署申請補助超過3千1百萬元進行相關污染調查改善工作,其中後湖地區9處農地污染場址已全部在100年5月完成污染改善工作、解除列管並持續監控中,目前未發現有任何新增場址。故環保署除肯定嘉義市政府維護土地品質的努力外,對報載以過去污染歷史資料,否定市府多年來的辛勞,深表遺憾,特予澄清。
事實上,嘉義市政府環保局自發現後湖地區部分排水渠道底泥雖微幅超過底泥品質指標後,隨即要求附近農民不可引取該等渠道之水源進行灌溉,確實已達成管制目標,不會影響該地區農作物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