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我國碳定價制度建構的國際連結與政策對話,環境部於今年6月24至26日,由彭啓明部長率領「綠色成長聯盟」成員代表,前往德國參與碳定價研習營,深入了解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ETS)之實務運作與制度設計。為深化本次研習成果,環境部於今(29)日舉辦「綠色成長聯盟德國碳定價研習分享交流會」,由次長施文真主持,並邀集此次赴德行程的機關與企業代表共同出席。期透過聯盟成員學習後的多元觀點分享,穩健推進ETS制度之建構作業,協助企業加速低碳轉型。
本日分享會邀請多位參與研習課程代表進行分享。中華經濟研究院劉哲良主任以「ETS與氣候政策工具組合」為題指出,單一工具難以全面滿足氣候政策目標,碳定價制度可與標準法規、補助與獎勵、創新基金及技術政策等多項工具互補搭配,以發揮協同治理效益。金管會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處長胡則華分享歐盟碳市場的運作經驗,建議臺灣在建立ETS時,應依序先規劃從現貨初級市場、次級市場,未來制度成熟再評估導入衍生性商品交易;同時需同步評估納管業別、免費配額機制、碳權抵換、市場穩定儲備機制及金融機構與中介機構在市場中的角色定位。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惠青提到碳費與ETS雙軌並行制度規劃時,企業關注重複收費的風險,以及碳費與ETS制度的適用對象與實施時程是否劃分清晰。他建議政府應參考歐盟的整體政策架構,提前規劃政策搭配機制,以降低制度磨合期的產業疑慮。永智顧問石信智總經理從利害關係人參與角度,強調政策溝通與資訊透明的重要性。臺灣碳權交易所協理朱嘉文表示,碳交所6月27日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借重其成熟經驗,協助臺灣建構具流動性與透明度的碳市場基礎,逐步推進與國際市場的接軌。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於致詞時指出,我國碳費制度已於今年正式上路,是很重要的里程碑,碳費制度由政府設定價格,有利於減量投資決策穩定推動;相較之下,ETS則能透過市場機制反映產業實際的減碳成本,有助提升整體減排效率。然而ETS的制度建構相對複雜,需要充分的準備與能力建構,包括法規配套、利害關係人教育訓練與溝通,至少需1至2年的籌備期。「我們會避免雙重管制,這是政策設計的大原則。」施次長在討論中釐清政策方向,強調產業的每一噸碳排放不需要同時支付碳費又在ETS下的市場購買排放額度。未來我國碳定價制度將採取「碳費」與「ETS」雙軌並進、分階段導入之路徑,結合「排碳有價」與市場運作機制,建立完整的碳定價體系,帶動產業穩健轉型,共促綠色永續發展。施次長亦說明,政府無法保證ETS下的法遵成本必定能低於碳費,畢竟「ETS之所以是有效的減碳工具就是因為碳價由市場決定,但這也是減碳的驅動力」。此外,施次長也表示,ETS的試行參考國際經驗可以有不同的態樣,考量到ETS制度建構需要與利害關係人進行完整的溝通、以及一定時間的法制準備工作,未來將與聯盟成員共同商討哪一種試行制度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與會的聯盟成員也從不同企業與產業的觀點出發,提出對ETS制度設計時,需考量哪些重要的議題,包括企業的整體永續與財務規劃、電力業的管制特性、同一行業別以及跨業別的公平性、核配的機制、市場價格是否可提供足夠的誘因帶動減量成效更佳的自願減量專案等等。
最後,施次長表示,綠色成長聯盟的學習與交流是推動ETS很重要一環。環境部目前正在著手進行相關法制的準備工作,未來將持續舉辦工作坊,借鏡國際指標案例的經驗,並跨大與各界溝通,廣納多元觀點,深化產官學界的互信與合作,進一步促進跨域協作與制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