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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加強稽查管理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歲修停爐之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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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5-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四日提供

針對立法委員邱創良五月十四日上午主動召開記者會,指稱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將造成其他縣市廢棄物清除業者因應不及,恐造成垃圾大戰,並疑有官商勾結乙案,環保署表示,焚化爐歲修停爐,為高雄市政府權責範圍,停爐期間,相關業者自應依法妥善貯存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環保署及相關地方環保局,將會加強稽查管理。至於委員稱有執政黨籍委員特權介入乙事,應主動向檢調單位提出檢舉。

環保署表示、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作業,係屬高雄市政府權責決定範圍。至於歲修停爐作業期間及將來是否繼續收受外縣市廢棄物,由高雄市就其實際處理能力考量決定,環保署無權干涉。在此停收期間,原依法取得清除許可,應將廢棄物送至該廠處理的其他縣市代清除業者,依規定應停止清運作業,而原委託的事業機構所產生的廢棄物,應自行於廠內妥善貯存。另邱委員所稱此停爐歲修作業,疑有特權介入以圖利特定廠商乙節,環保署建議邱委員應檢具事證向檢調單位提出。

至於邱委員所稱其他縣市代清除業清運至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處理,廠商申報與流向不符乙節,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管制中心申報資料統計,高雄市環保局計核准九家清除機構,清運桃園縣、新竹縣市及高雄縣廢棄物進入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焚化處理,核准進廠最大量每月約六千噸。實際收受全省跨區廢棄物進廠處理量平均每月近三千噸的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其中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需上網申報屬桃園縣者,平均每月約一千多噸,並非一萬多噸。為促請業者誠實申報,環保署除請地方環保機關依「加強事業廢棄物稽查及督導管制計劃」查察外,並已陸續將勾稽查詢出的流向異常及非法申報資料,移請各相關環保機關現場強力稽查取締,以促其妥善處置事業廢棄物。

另有關邱委員所提桃園縣易欣公司垃圾山疑掩埋有害事業廢棄物乙節,環保署將要求地方環保局進一步詳加調查,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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