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第1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下稱環評委員會)委員即將於114年8月31日任期屆滿,為順利銜接第2屆環評委員會運作,自114年6月12日起至6月26日止,環境部將公開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含學院、系所)、學術研究機構、團體推薦專家學者擔任第2屆環評委員會委員。
依據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環評委員會置委員21人,其中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以及有關機關代表5人,其餘14人則由主任委員就具有環境影響評估(下稱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中聘任。
為遴選出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擔任環評委員,環境部依據「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要點」規定辦理相關作業,受推薦之專家學者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之技師,滿8年以上者。(二)國內大專院校專任副教授(含)以上。(三)曾任登記立案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3年以上者。(四)曾任各機關環評委員會委員,滿2年以上者。(五)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項目副研究員(含)以上。(六)其他經遴選委員會專案認定者。
為確保環評審查能夠平衡環境保育及社會經濟,受推薦者之專家領域應具備「生活環境」「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3大領域之一,包括空氣品質、噪音與振動、水資源與水污染、廢棄物與資源循環利用、土壤與地下水、毒性化學物質、健康風險評估、氣候變遷與能源、環境規劃與管理、海洋海岸島嶼、地形與地質、水土保持、防災、生態系統、社會、產業經濟、區域經濟、土地利用規劃與管理、景觀規劃、文化資產等項目,環境部將就各界推薦之人選遴選出3大領域之專家學者委員。
環境部說明,自114年6月12日起至6月26日止公開接受外界推薦專家學者,逾期、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將不予受理。此外,環境部為落實資訊公開作業,環境部召開之環評審查會議(委員審議除外)均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因直播作業涉及後續當選委員之意願,請各推薦單位先徵得受推薦人同意後,再予以推薦。環境部後續遴選過程,將通知可能當選之專家學者填寫自我揭露提報表及線上直播同意書。
環評屬科學、客觀之調查與評析工作,亟需具有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參與,藉由本次公開推薦,環境部誠摯邀請各界踴躍推薦優秀專業人才,協助環境部辦理環評業務,共同為臺灣的環境把關。同時,為響應我國性別主流化之推動,亦請踴躍推薦環境相關專長領域之女性專家學者,藉由多元背景與專業經驗,攜手為國家環境品質把關,促進環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