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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太陽光電板應妥善清除處理,避免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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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
114-07-09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針對近日颱風所造成之太陽光電模組災損情形,環境部今(9)日表示,政府已有明確管理制度與責任機制。為妥善處理,無論是民眾家中設置使用,或是經濟部能源署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核准登記之案場發電業者,皆有對應管道,以確保災後廢棄模組妥善清理,減少環境污染風險,並促進資源有效循環利用。

對於業者所設置之太陽光電模組,經濟部已有管理機制,針對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復原狀況並有追蹤列管機制;並針對災損案場協助轉介業者依模組回收排出機制清運。由於太陽光電模組出廠時,必須將該片模組的序號、廠牌、型號、瓦數等資訊清楚標示於外觀,案場業者所設置的每片模組序號也都由經濟部能源署登錄在案。倘太陽光電模組遭風災損壞時,業者應儘速清理損壞模組,模組產品序號就像是身分證可溯源查詢所有者,確保責任歸屬明確。

環境部指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業者設置太陽能設施若因災損、汰役或其他原因須排出,設置單位須負責清除處理責任。針對案場廢太陽能模組的清理,環境部已建置「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PVIS),供設置者線上申報排出。經核可後,由環境部簽約合格清除處理機構進行後續運送與處理,費用可申請補助。此經費來自經濟部能源署自108年起向設置者徵收之「模組回收費」,每千瓦收取1,000元,專款專用於模組清除回收作業。

對於颱風後民眾有受災損太陽能板,環境部說明,亦可透過地方清潔隊協助收集,再由環境部提供清除處理補助。今年環境部已完成開口契約廠商招標作業,可委託合格業者到地方政府指定地點收運,有效提升災後應變效率。

有關廢太陽光電模組清除處理資訊,可至「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pvis.moenv.gov.tw/pvis/)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電話(02)2718-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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