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關切國家環境研究院檢測光電板浸泡清水3個月實驗,環境部再次澄清,國家環境研究院檢測經嚴厲破壞粉碎之光電板碎屑浸泡於燒杯3個月後鉛之檢測結果,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切勿引用錯誤標準。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澄清:
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指尚未經處理、作為飲用水來源之水質標準;飲用水標準指經淨水場處理後供民眾飲用之水質標準。光電板架設在水庫上,其水質係屬尚未經過淨水場處理的原水,應以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作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