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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回收廢塑膠袋獨步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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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7-04-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台灣資源回收成效再創傲人成果!環保署自95年5月起兩階段試辦廢塑膠袋回收工作,截至97年3月總計回收了9,319噸,約26.6億個四兩紅白塑膠袋(大小約可裝一分豆漿、三明治);台灣更是全球第一個採垃圾清運體系全面回收塑膠袋的國家。

環保署於95年在14個縣市試辦廢塑膠袋回收,96年再擴大試辦範圍,目前全國已有約80%的鄉(鎮、市、區)公所清潔隊有回收廢塑膠袋,其變賣價格每公斤約1至2元之間,不亞於其他資源回收物,除可減少垃圾處理成本,在石化原料飆漲的壓力下,更可有效減少石化原料及能源的使用。

現階段廢塑膠袋回收再利用處理有乾、濕式兩種,乾式僅能處理乾淨塑膠袋,直接熱融、拉絲、造粒為再生塑膠料,再與一次料混合或單獨成型,製成如工具箱、花盆等非裝盛食物用的塑膠製品;而濕式在熱融前先進行破碎及清洗,故可處理髒污塑膠袋。環保署表示,民眾所在縣市如屬「可回收髒污塑膠袋」,原則上只要餐飲店、市場攤商、便利商店、量販店、百貨公司及大賣場提供的單一材質塑膠提袋,去除袋內異物後即可回收;如屬「僅回收乾淨塑膠袋」部分,僅能回收盛裝乾的物品的塑膠袋,一但曾盛裝液體、飲料及油污或髒污的塑膠袋,則無法回收再利用。

至於民眾最易分類錯誤的塑膠袋為茶包、蜜餞、冷凍食品或餅乾零食袋等塑膠袋及硬碟機、電路板、顯示卡等電子產品常用的防靜電袋,這些產品包裝為了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或其他特殊需求,內層多有錫箔或鋁箔或其他不同材質的夾層或防靜電的化學物質等複合性材質的塑膠袋,以目前技術尚無法回收,仍需分類為一般垃圾處理。

環保署提醒民眾「分類回收雖重要,能夠不用會更好」,少用塑膠袋且購物時自備購物袋或盡量重複使用購物袋。

附件:不可回收的塑膠袋範例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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