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將已不再使用的廢車,停放於自家門口的空地上,您知道這位民眾不僅無法領取回收獎勵金,還要繳交牌照稅、燃料費、保險費及未驗車的罰款等費用,初步估算民眾每年至少需花費1萬6,220元,而除了金錢損失外,如果車輛被偷竊恐成為犯案工具,造成社會治安問題,另,廢車占用道路將造成環境髒亂更可能危害民眾行車安全,所要付出的代價實在難以計算。
環保署表示,民眾廢車回收二步驟:第1步「找回收商」:透過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或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查詢登記受補貼之合法廢車回收商,並自行與回收商約定拖載時間及地點進行廢車輛回收,由民眾提供身分證號碼(或統一編號)及行車執照影本或車輛異動證明書(報廢單)影本供回收商核對確認車籍;第2步「拿聯單取車牌」:回收商將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給車主,車主除可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汽車1,000元、機車300元)充實荷包外,又能舉手做環保,共同維護市容,可謂一舉多得,民眾千萬別放棄自己的權利唷。
環保署呼籲民眾,如發現廢棄車輛,請抄下車牌、廠牌、顏色、車型及所在地址,無牌車請向地方環保機關通報,有牌車請向警察單位通報;另外,除了新竹縣、嘉義縣、澎湖縣請撥打「0800-085-717」,以外縣市皆可撥1999市民專線進行通報。相關單位將現場確認是否符合廢棄車輛占用道路後按規定處置,給予全國民眾更舒適的居住環境。
有關廢車回收程序及合法廢車回收業者資訊,請上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或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