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基於壬基酚、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具有干擾內分泌系統特性,在環境中不易分解並有生物循環蓄積作用,符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特性,故正式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列管壬基酚、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兩種物質,並於97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於製造家用清潔劑,並逐步要求相關業者進行申報、設置偵測及警報設備、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相關工作。
環保署表示,本公告係配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於96年1月3日修正公布,因應母法授權及用詞變更,而重新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現行公告同時廢止。依據該公告,環保署除可依化學物質之特性列管其為毒性化學物質外,亦可依規定公告相關之限制或禁止事項,例如96年4月1日起禁止鉻化砷酸銅處理室內傢俱或遊戲場所等用途使用之木材。
環保署亦強調為有效管理毒性化學物質並瞭解其管制成效,除每年進行環境流布調查外,未來仍將持續與相關政府機關共同合作,並加強稽查以落實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