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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布「因應台塑六輕公害糾紛事件召開督導處理小組會議」七點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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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糾紛預防與處理
99-08-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環保署於本(18)日下午四時召集上述會議,行政院相關部會代表出席,雲林縣副縣長未能出席,由環保局長陳世卿代表,會議由署長沈世宏主持,會議重點如下:

一、本次小組會議之召開主要是針對六輕圍廠路祭事件及賠償與敦親睦鄰作法之紓處、調處,環保署將協助了解雲林縣政府需要及協助解決調處。

二、若縣府對台塑六輕公害糾紛事件調處不成立,環保署將進行裁決處理。依公害糾紛處理法,地方政府對本案應進行紓處及調處,並對有關受害的證據做勘查及調查。雲林縣政府將本次工安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及長期污染所需敦親睦鄰工作分兩部分別進行紓處及調處,若調處不成立,涉及損害賠償部分則移請中央進行裁決。

三、環保署將協助雲林縣政府及早輔導雙方進入調處階段。雲林縣政府在工安火災損害賠償部分已受理1300餘位民眾申請,進行有關的登記及調查,並有七位受損害者的代表出席在縣府與台塑公司達成損害賠償協商會議中,環保署將協助雲林縣政府及早輔導雙方進入調處階段。

四、請雲林縣政府就損害賠償協議部分,儘速訂定賠償金賠償辦法,同時瞭解圍廠民眾對此賠償分配的意見及訴求,納入辦法中,請相關民眾代表在會議桌上協商賠償事宜,以紓解民眾抗爭情事。

五、圍廠民眾之部分訴求與敦親睦鄰有關,請雲林縣政府儘速邀集圍廠抗爭之民眾代表妥予紓處及輔導進入調處,若調處不成立,及早輔導雙方向環保署申請裁決。

六、有關涉及公害糾紛損害賠償之證據調查工作,請雲林縣政府積極蒐證及調查。除環保署過去的協助以外,還有需協助部分請縣府再提出。

七、環保署可以協助雲林縣政府向民眾說明公害糾紛處理法中有關紓處、調處及裁決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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