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今年大豐收,全國已有200場畜牧場糞尿厭氧發酵之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的使用,而且使用沼液沼渣施灌後的成果陸續傳來好消息。雲林縣育群畜牧場沼液施灌玉米田,不但使玉米的莖部強壯,生長良好,產量還比施化學肥料時多1至2成;花蓮縣呂德和畜牧場沼液沼渣用來澆灌筊白筍及水稻,收成的筊白筍比較甜、稻米產量多了。隨著畜牧場及農民施用成效良好,口耳相傳,越來越多牧場及農民加入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行列,讓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更為落實。
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為畜牧糞尿資源利用三種方式中主要方式之一。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及委託養豬協會召開說明會及觀摩會,並協助農民檢測沼液沼渣成分並申請沼液沼渣肥分使用計畫,加以推動。環保署自105年起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截至106年12月19日止,全國已有200場畜牧場取得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同意。環保署說,加上畜牧糞尿資源利用其他二種方式,48場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個案再利用,及6場畜牧廢水符合放流水標準申請核准水資源回收澆灌,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利用的施灌總量高達每年127萬公噸,施灌農地面積達1,045公頃,相當於24,880個標準籃球場面積,同時,也減少排放到河川的有機污染量,削減每年7,468公噸,相當136座每日處理量1萬公噸的礫間氧化處理設施的污染削減量。
育群畜牧場場主陳先生105年2月參加雲林縣環保局召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宣導說明會後,便修繕厭氧發酵紅泥沼袋,主動聯繫環保局,走訪鄰近農戶,說明使用沼液沼渣的好處,在場主辛苦奔波及遊說下,105年4月得到45位農民響應(共計21公頃) 並簽署合作同意書,施灌玉米、西瓜、甘藍菜、番茄等6種作物,施灌面積約21公頃,施灌量每年可達9,351公噸。在雲林縣環保局輔導及協助下取得肥分使用同意。105年12月完成管線鋪設並施灌。經統計1 分地1年種植4期玉米,節省1萬4,400元的化學肥料費用,育群畜牧場施灌約9.5公頃玉米田,農民一年便可省下新台幣136萬8,000元的肥料錢,並且因使用管線施灌,還省去人工施肥的時間與力氣;農民觀察玉米在追肥時施灌沼渣沼液,收成的玉米漂亮飽滿,而且產量可增加約一至二成左右,口感方面也優於使用化學肥料的玉米。對於畜牧場本身則省去好氧設備的電費及水污費的費用。體現畜牧糞尿不再排入河川,減少河川污染排入,並創造農民、畜牧場及環境等多贏局面。
呂德和畜牧場位於花蓮縣,飼養800頭肉豬,廢水處理設施採三段式廢水處理方式(固液分離、厭氧發酵、好氧處理)。花蓮縣環保局舉辦「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計畫」宣導說明會推動本項計畫。負責人接收政策訊息後即與鄰近農民積極說明沼液沼渣施用於農作物之好處,獲得多位農民響應。該場在花蓮縣環保局協助下,完成澆灌農地的土壤及地下水採樣分析及申請部分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書之撰寫及送審作業,106年5月通過審核。該場為了更加響應本項計畫,106年8月提出全量澆灌申請,對於削減美崙溪污染量有極大貢獻。稻農表示,澆灌期間約兩個月,稻田沒有施用化學肥料,估計省了21包肥料7000元!而且稻米芽量增加,稻穗量也跟著增加。
為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環保署104年11月24日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增訂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專章10條,讓畜牧糞尿還肥於田有法令的遵行依據。105年10月28日再進一步修法擴大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適用對象、簡化檢測項目由19項簡化為11項,並鬆綁法令再增加管理彈性。環保署說,因畜牧糞尿中含有高量的有機質及氮磷,為作物的肥分基礎,畜牧糞尿厭氧發酵後沼渣沼液為農地肥分,是將資源再利用;畜牧糞尿排放到河川即為錯置的資源。
為鼓勵更多畜牧業者加入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的行列,環保署祭出多項對畜牧場優惠政策。作為資源化利用的沼渣沼液施灌量免繳納水污染防治費。推廣初期由專人全程免費協助撰寫沼液沼渣肥分使用計畫書、檢測沼液沼渣成分及土壤與地下水品質等,並且協助媒合農地及送審事宜。為加速落實畜牧業循環經濟,鼓勵畜牧場及農民共襄盛舉,107年環保署持續將免費提供協助,資源有限,請有意願為我們環境貢獻的畜牧場及農民趕快洽地方環保局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