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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布97年環境用藥查核結果,並呼籲民眾不要上網拍賣環藥以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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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98-04-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為了讓民眾能選購安全、有效及品質良好的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去(97)年環保單位總計查核市售環境用藥標示3萬2,584件,合格率達98.9%。抽驗141件市售環境用藥產品,其中5件不合格(如附件一),均已依法裁處新臺幣6至30萬元,並要求業者限期將該批不合格藥品下架回收。另查獲拍賣網站會員違規拍賣環境用藥「乎蟻死」、「等無螂」等9件(如附件二),已循線查出會員身分,並由地方環保局開出裁處書,依法裁處新臺幣2至6萬元。另未經登記查驗之偽造環境用藥查獲6件,裁處新台幣30萬元(如附件三);旅客少量攜帶自用環境用藥而違規販售查獲1件,處新台幣3萬元整。

環保署表示,環保單位每年均進行市售環境用藥專案查核,各縣市環保局針對超商、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等環境衛生用藥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標示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統計97年查核之環境用藥標示3萬2,584件,不合格352件,而不合格情況以超過有效期限(過期)居多,其次為標示項目不完整。環保署表示,查獲過期環境用藥,環保單位會先勸導店家下架並通知製造或輸入業者回收,但第2次再查到零售商店貨架上仍有過期環境用藥,即予開單裁處店家新臺幣3至15萬元,一般零售店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環保署表示,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可以在網路廣告或販賣環境用藥。雖然現在網路拍賣物品很方便,但是環保署仍再次呼籲上網拍賣的民眾注意,上網拍賣前要詳細閱讀會員權益及遵守法令,同時本署亦請網拍公司提醒民眾法令禁止限制項目,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而受罰。另外民眾雖持有旅客出國少量攜帶進口之環境用藥,只能自用,亦不能販賣或上網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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