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境部預告「限制含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之清潔劑輸入」草案

:::
資源循環
113-12-04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考量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清潔劑使用涉及環境流布,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危害,爰預告限制輸入。為使輸入業者需時間因應,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含壬基酚或含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濃度5 (w/w%)以上之清潔劑禁止輸入,自115年9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為濃度0.1 (w/w%)以上之清潔劑禁止輸入,自116年3月1日起實施,以期能達維護環境安全之目標。

環境部表示,配合「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修訂,所以調整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毒性化學物質分類,二者皆於環境中不易分解且具生物濃縮特性,除危害河川及海洋生態環境外,一旦經食物鏈輾轉被人體食入,將危害人體健康。

過去環境部於97年起禁止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使用於製造家用清潔劑,本次因應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及禁限用法規(REACH)高度關注物質清單(SVHC)增加限制濃度規範,調整管制濃度由5(w/w%)降為0.1(w/w%),目前市面上之清潔劑產品,其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常做為非離子界面活性劑添加用途,已有多種天然來源及合成來源的替代用界面活性劑(如烷基多糖苷、甜菜鹼及烷基葡糖苷等),搭配兩階段限制濃度禁止輸入,並不會對國內輸入業者造成過度衝擊。

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新聞附加檔案,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參閱,對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