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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發布毒管法規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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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10-04-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環保署修正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推出多項簡政便民與優惠措施,另新增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規費,有意認證者可據以提出申請。

環保署表示,配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新增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之認證制度,本標準修正後將有認證費用之完整規範。

另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方面,因應109年1月15日修正發布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核證方式改為「一證件多物質」,多筆物質將合併登載並核發單一證件。運作多筆物質之業者僅須1次申請並繳交1張證書費用,藉此實質減少業者行政作業及證書費負擔。

環保署補充,響應國際潮流鼓勵業者減少使用動物測試,如以指定之非動物替代測試資料申請標準登錄,其收費標準由原新臺幣5萬元調整下修為3萬7千元。此外,參考各界意見,同步調降延長登錄資料保密期間及展延簡易登錄之申請費用。

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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