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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自明年3月起 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全面網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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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98-12-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環保署為推動電子化政府,特修正發布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規定,要求廠商自明(99)年3月起,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案一律須透過網路提出申請。環保署表示,網路申請除可方便廠商資料填寫提交,亦可加速核發的速度及加強業者申請案文件品質,且本次為推動電子化政府而修正之申請規定,將有助我國環境用藥在國內之發展。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除申請案改以網路傳輸方式提出外,另配合經濟部公司登記、營業登記及工廠登記相關法令修正,一併修正所應檢附工商文件名稱。另為強化環境衛生用藥品質,規定該類申請案之成分含量分析,須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取得檢驗測定許可證之檢測機構執行檢測,同時規定蚊香劑於新申請案或許可證展延申請時,必須提供近1年內之蚊香本體戴奧辛含量檢測報告,以降低環境或人體的暴露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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