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10年12月29日預告「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草案,自111年起,補助民眾淘汰老舊機車每輛新臺幣2,000元,補助申請方式採線上辦理,另外由於換購電動機車具減碳效益,車主如淘汰老舊機車,同時再換購電動機車,則每部約有2.3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效益,共同加速老舊機車淘汰及建置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架構。
環保署表示,自109年起鼓勵民眾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已有近120萬輛淘汰,相當減少了四分之一的老舊機車數量,減少14%的機車排放量,對於空氣品質改善有正面效益,但老舊機車仍有354萬輛,考量老舊機車污染排放量較高,因此有持續鼓勵淘汰老舊機車之必要,故規劃補助車主淘汰老舊機車每輛2,000元,補助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民眾只要於補助期間完成老舊機車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者,於補助辦法發布後,就可以至環保署指定網站申請補助。
另外,由於汰換燃油機車為電動車具減碳效益,依照環保署109年3月27日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以下簡稱處理原則),每部老舊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約有2.3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效益,開發單位可用於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目前已通過環評審查之大型開發案,依處理原則規定,將提出「溫室氣體抵換量取得計畫」,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
老舊機車耗油量高,須經常維修更換零件,還會排放較高的空氣污染物,環保署呼籲車主及早淘汰老舊機車,透過線上方式隨時隨地都可以申請補助,響應環保,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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