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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企業碳成本負擔未高於日、韓 碳費訂定兼顧產業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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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
113-10-09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近日各界關切碳費徵收費率,環境部表示今年10月7日所召開之碳費費率審議會所提出草案(一般費率300元/公噸CO2e、優惠費率B 100元/公噸CO2e、優惠費率A 50元/公噸CO2e),係綜合考量國內、外各項因素,並考慮未來國際碳定價趨勢後建議。環境部強調,企業實際負擔的碳成本不應只看碳費費率,應一併考量化石燃料相關稅費、電價等因素。我國碳定價制度實施,相較亞洲鄰近的日本及韓國等國家起步已較晚,在國際淨零壓力下,啟動徵收碳費亦是確保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部表示,各國碳定價政策工具的採用、實施與設計過程所面臨的情境皆有所差異,導致所實施之碳定價制度也不盡相同(如:免稅額、免費配額及補助等),不宜僅就單一制度之價格進行跨國比較。若將各國碳定價與化石燃料相關稅費一併納入評估,日本及韓國之企業所負擔的碳成本分別為每公噸946元及968元,相較之下,我國企業之類似負擔每公噸僅為431元,遠低於日本及韓國。此顯示碳費費率審議會所建議之費率,已有考慮我國企業過渡轉型之需求。碳費實施以後,也會依據實施情況檢視調整。

環境部補充,碳費費率審議會已綜合考量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現況、排放源類型、排放量規模、自主減量成效、亞洲鄰近國家碳定價實施情形及對總體經濟(GDP)、物價水準(CPI)與個別產業的衝擊影響等因素,提出我國碳費徵收費率草案,審議過程也已確認目前所建議的費率方案,對總體經濟影響為0.009%到0.12%;對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則是0.006~ 0.08%,亦即是碳費開徵對於總體經濟及物價水準造成的影響並不明顯,更不會造成綠色通膨。媒體報導引述賴董事長指出碳費徵收會影響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等說法,均是來自不了解我國碳費制度的臆測。

為協助碳費徵收對象順利銜接碳費制度,環境部除辦理4場次的碳費子法說明會外,也規劃於10月下旬辦理北中南3場自主減量計畫申請說明會,同時經濟部也會於11月份接續辦理自主減量輔導說明會,並啟動相關輔導機制,提供產業專業技術諮詢及輔導,協助產業來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爭取適用優惠費率。為使各界能充分瞭解碳費制度,該部也於氣候變遷署網站設置「碳費專區」(網址:https://gov.tw/cZC);想要深入瞭解碳費制度的朋友,也可透過「施師開講囉」系列單元,用影音方式來輕鬆學習專業的碳定價知識,對於碳費制度有興趣的朋友,歡迎訂閱按讚分享開啟小鈴鐺,追蹤第一手的碳費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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