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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顯成效 資源永續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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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
112-01-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循環辦公室]

臺灣76%的資源仰賴進口,每年消耗近2億7,000萬公噸原物料,相當於每人每年消耗11.57公噸。每年產出的廢棄物約3,000萬公噸,110年時我們做到了一般廢棄物約1,000萬公噸,回收率達62.5%,事業廢棄物約2,000萬公噸,再利用率達85%,大步向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邁進。

因應國際資源永續及減碳趨勢,我國在過去推動資源回收的良好基礎上,積極推動資源循環,提出資源循環零廢棄戰略,以資源循環永續利用的思維,減少原生物料的使用,透過廢棄資源材料化、燃料化及肥料化的方式,來達成資源循環及減碳目標。

針對事業廢棄物處理及管理問題,環保署與相關部會合作全面盤點廢棄物數量及流向,並在111年9月26日獲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就可燃廢棄物將增設12座處理設施,處理量109萬噸/年,112年達量能平衡、114年可作到暫存量去化;無機廢棄物擴大陸域及海域工程使用647萬噸/年,116至121年累積暫存完成去化;有機廢棄物增設處理設施至2,620萬噸/年,113年完成妥善處理設施;化學品廢棄物新增年處理量17萬噸。管理面作法包括強化再利用機構管理及產品品質,全程追蹤流向,確保妥善清理;營建廢棄物檢討納管產源及要求申報、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混合物之區分認定標準、輔導簡易分類場用地合法化;針對市場上規模不足、需特殊技術處理之廢棄物或新興廢棄物,以促參方式推動設置設施。

為促進減煤及減碳,推動廢棄物燃料化,環保署修訂固體再生燃料(SRF)規範,規範可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之廢棄物種類及固體再生燃料品質標準。目前有2家SRF使用設施建廠中,5家規劃中,將逐漸增加廢棄資源燃料化量能,將廢棄資源轉廢為能有效利用。

此外,環保署亦加強資源循環產業鏈結,於111年11月函頒「資源循環網絡廢棄物清理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由上市櫃事業整合其上中下游產業鏈,統籌自主管理,事業共同提出「資源循環網絡廢棄物清理計畫」,計畫申請者取得許可後,可跨區域、跨產業,串聯多家技術優良廠商,逐步發展為「資源循環網絡虛擬園區」,將廢棄物轉化為原料,降低廢棄物處理對環境的衝擊,同時也減少產業鏈及地方主管機關間之行政作業,提升產業資源循環效益。

環保署表示,資源循環辦公室積極協助產業解決資源循環及廢棄物清理問題,例如法規鬆綁,將具循環性的資源認定為產品促進循環,如生產醬油過程產生之醬油粕若產出後無需進一步處理直接轉售畜牧場作為飼料使用,得認定為該製程的副產品。協助產業廢棄物清理部分,例如廢棄物處理量能平衡前,短期採擴大暫存量能方式因應,訂定公有掩埋場或廢棄物廠外貯存之作業要點,並請地方環保局提供公有掩埋場土地或經濟部提供工業區環保用地來協助暫存事業廢棄物。

配合淨零排放趨勢,環保署亦將全面盤點檢討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除周延法治體例外,將以全新思維整合減量、回收、再利用等環節,透過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及補貼的方式,將可循環廢棄物或資源有效循環,同時依循聯合國SDG12,落實推動消費者永續消費,由消費引導永續生產,確保產品使用壽命更長,更易於重複使用、維修和循環利用,儘可能使用循環材料代替原生物料,透過循環採購建立循環商業模式,建立資源永續循環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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