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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車迎新春 索取聯單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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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2-02-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提醒您,歡度新年佳節的同時,別忘了將老舊不堪使用的廢棄車輛,依循合法管道進行報廢回收,千萬不要將愛車任意丟棄於街道上,不但可使環境整潔及街道清新,更可避免自身權益受損。另外,報廢車輛還可以索取廢車回收管制聯單,申領回收獎勵金,一舉兩得喔!

環保署表示,民眾的愛車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第 2 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車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車時向回收商索取車牌及「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環保署籲請民眾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以及完成車籍報廢手續。另外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可以作為車體回收之證明,寄回聯單還可向該署申請一筆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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