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有效之環境用藥,98年環保機關共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6,262件,其中查獲13件非法網路拍賣環境用藥(附件一),已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6萬元的罰鍰。由於民眾習慣網購或網拍,環保署呼籲上網拍賣的民眾注意,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證照者,不可以在網路廣告或販賣環境用藥。環保署早已請網拍入口網站公司提醒民眾法令禁止限制項目,上網拍賣前要詳細閱讀會員權益及遵守法令,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而受罰。
環保署同時公布98年查核市售環境用藥3萬4,165件,結果共查獲標示不合格579件,有效成分抽驗111件,其中共4件不合格,分別為「免警蟑」、「愛快殺蟲粉劑」、「必史」、「台衛快滅鼠液餌劑」,均是有效成分超過誤差範疇(如附件二);查獲未經登記查驗之偽造環境用藥6件,裁處新台幣30萬元(如附件三);以及旅客少量攜帶自用環境用藥而違規販售查獲1件,違反者均已依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回收改善。
環保署表示,環保機關每年均進行市售環境用藥專案查核,各縣市環保局針對超商、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等環境衛生用藥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標示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統計98年查核之環境用藥標示不合格579件,而不合格情況以超過有效期限(過期)居多,其次為標示項目不完整,其中查獲過期環境用藥,環保機關會先勸導店家下架並通知製造或輸入業者回收,但第2次再查到零售商店貨架上仍有過期環境用藥,即予開單裁處店家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環保署呼籲一般零售店千萬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