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明定環保署下設辦理毒物及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勾稽檢查的專責三級機關,以維護國人健康。
環保署指出,目前辦理與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業務計有11個部會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共計17部,雖各設有專門法規,但欠缺源頭統整管理,難以針對化學物質之相關廠商資料、運作數量、上游及下游完整流向資料等予以掌握。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成立後,業務重點包括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政策及災害防制,針對毒物及化學物質進行數量、流向管理,整合分析運用毒物及化學物質資訊,執行勾稽及查核工作,並進行相關國家標準之跨部會協調,另將推動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之國際合作、技術研發等,以有效接軌國際趨勢,健全管理機制。
環保署刻正積極辦理成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籌備工作,將儘速釐定施行日期,以期早日成立,並對於法案審議期間,立法委員及各界的協助與支持表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