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減少民眾環境荷爾蒙暴露的可能性,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雙酚A列入管理;另刪減部分汞、石綿、1,4-二氧陸圜用途,以達到逐步減少汞及石綿用量。
環保署表示,這次修正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主要是針對雙酚A及汞、石綿及1,4-二氧陸圜等物質。雙酚A,常用於環氧樹脂、聚碳酸酯產品中,屬於常見的化工原料,且證實會干擾動物體內的內分泌激素調節機制,近來國際間對雙酚A危害性的研究備受關注。石綿在切鋸破碎過程中所造成纖維狀石綿釋出,汞在環境中長期生物蓄積,也是國際上非常關注的問題。環保署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針對此類物質加嚴其管理。本次修正公告重點為:
(一)新增公告雙酚A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業者須於運作前申報毒理相關資料、定期申報運作量、釋放量及災害事故緊急通報。
(二)公告石綿自2010年1月1日起石綿禁止用於合成樹脂(增黏劑)、石綿防水膠、填充縫膠之製造;防火、隔熱、保溫材料、矽酸鈣板之製造;石綿帶、布、繩索、墊片之製造;石綿過濾器、瀝青(填充料)之製造;石綿防銹漆之製造,並於公告日起不予新登記或核可該等用途。
(三)公告汞禁止使用於工業用催化劑,公告1,4-二氧陸圜禁止使用於製造化粧品之原料,以與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一致。
環保署強調,未來仍將逐步檢討相關疑似環境荷爾蒙物質及石綿相關建材產品,保護我國國民健康及環境永續,與國際管理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