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07年7月13日修正發布「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之設施標準」,本次修正目的主要為增加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回收處理業者處理技術發展彈性,修訂處理技術相關規範。
環保署表示本次主要修正重點為: (1)增訂機械處理系統名詞,並因應機械處理系統技術,修正現行人工拆解的相關條文,並增訂處理具含汞零組件廢電子電器、廢資訊物品時應提出試驗計畫及進行環境監控等規範,以妥善管控廢物品中的有害物質。(2)為同時兼顧環保及資源化效益,廢物品處理過程中各項再生資源與其他物料應分類收集,以利後續處理及循環再利用。(3)增加積體電路板(Integrated Circuit;IC)處理技術之發展彈性,並將其名稱修正為印刷電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PCB),冀望透過資源循環再生,使電子垃圾轉化為城市礦山。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至行政院公報網站(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環保法規」網頁下載,歡迎各界瀏覽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