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99年市售環境用藥查核結果,共查3萬3,525件,查獲標示不合格451件,不合格以過期居多;抽驗有效成分166件,其中8件不合格分別為「家家除蟻粒」、「螞蟻-98」、「螞蟻-99」、「好吉祥」、「好吉利」、「愛快殺蟲粉劑」、「速必效四效液劑」、「鼠魔餌」,均是有效成分超過容許誤差標準(如附件一),依法裁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另查獲未經登記查驗之偽造環境用藥3件(如附件二),裁處新台幣9萬元至30萬元;均已依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回收改善。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有效之環境用藥,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流竄,各地方環保機關都會針對超商、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花市、市場等環境用藥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標示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民眾如果想要查詢環境用藥訊息,環保署已將所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相關資訊建置於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民眾只要上網查詢即可知道自己選購使用的環境用藥是否屬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
環保署指出,環保機關除查核市售販賣店的環境用藥外,亦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環境用藥,99年環保機關共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5,682件,其中查獲8件非法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附件三),已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6萬元的罰鍰。由於民眾習慣網購或網拍,環保署再次呼籲上網拍賣的民眾注意,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證照者,不可以在網路廣告或販賣環境用藥。環保署已請網拍入口網站公司提醒民眾法令禁止限制項目,上網拍賣前要詳細閱讀會員權益及遵守法令,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而受罰;另外民眾若持有旅客出國少量攜帶進口之環境用藥,只能自用,亦不能販賣或上網拍賣。
環保署強調,目前已取得環保署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用藥至少有581種,經過層層把關,民眾不必捨近求遠購買誇張不實、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選購時只要認明有環保署許可證字號:「環署衛製字第○○○○號」或「環署衛輸字第○○○○號」。環保署提醒民眾,「環署毒字第○○○○○○○○○號」是代表公文書號碼,並不是核准的許可證號碼,千萬不要被不法的業者混淆視聽而誤用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