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國財政大臣Gordon Brown委託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史登(Nicholas Stern)爵士進行關於氣候變化之經濟衝擊的一項研究評估報告指出,目前如不採取行動來緩和氣候變化,則所造成之損害成本將會高出許多;亦即越早行動越有可能減少未來損害的成本,而且如果排放減量政策設計良善,減量成本將處於可控制範圍內,史登估計全世界需投入全球國內生產毛額百分之ㄧ,否則未來將多付出5倍至 20倍以上的代價來彌補。
最近,「不願面對的真相」電影在全球播映,已引發很大的迴響。電影中最令人震驚的內容是:美國前副總統高爾提出北極格陵蘭島上的冰川,在21世紀內可能融解,屆時除許多海島與海岸國家將會淹沒外,美國佛羅里達州會大面積沉淪,而紐約、上海等重要都市也都將會被上升的海水入侵。同時,也提出大量淡水將進入北大西洋,可能使得海洋溫鹽環流受到干擾,全球有可能在快速增溫後進入數百年的小冰河期。這些內容,乃是近數年內幾份國際重要科學期刊論文的重點,更是2007年IPCC(政府間氣候變遷因應小組)發表第4次氣候變遷評估報告中,對於未來全球暖化下,最令人擔憂的衝擊面預估。
台灣位於亞洲大陸與太平洋交界處的海島國家,為受氣候變遷衝擊影響之敏感地區,氣候變遷直接衝擊全島之水文、水資源、農業生產與農業需水量、公共衛生及生態環境等。根據研究分析顯示,近年來台灣地區河川流量均具有極端化之趨勢,亦即豐水期流量增加,而枯水期減少,意即豐枯水期流量的差異變大,而台灣南部登革熱亦有逐漸北移之現象。另外,每年颱風、暴雨是台灣脆弱性環境需面對的問題。我們亟需關心處理的是要如何降低風險和損失,也就是如何降低台灣因氣候變遷的衝擊及做好調適。
根據德國慕尼黑再保險(Munich Re)統計,2005年全球因氣候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2,040億美元,約為1998年經濟損失的兩倍。而保險損失同樣高達920億美元,則為歷年之最。其中,颶風卡崔娜(Katrina)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總計超過1,250億美元及600億美元的保險損失。根據我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統計,台灣的颱風及洪水保險損失由2003年的新台幣2,700萬元增加至2005年的12億6,700萬元新台幣,約增加47倍。
因此,我們可以感受到我們面臨的氣候變遷越來越大,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氣候變遷預測模擬及調適策略之研擬及推動經費,我們需要更積極地發展與改善氣候變遷預警系統,如颱風預警系統、旱災預警系統、洪水預警系統、土石流預警系統等等,並積極地推動全民防災系統,對於經濟的衝擊和調適,則是我們未來需進一步強化的重點,這是我們長期需努力的方向。
自2005年2月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後,世界各國對於如何減緩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減量,已展開熱烈的對話與行動。台灣為因應此一國際環保議題,陸續召開全國能源會議、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及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就我國能源政策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進行檢討,並在行政院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台灣將依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精神,以有效及最低成本的方式,來防制氣候變遷及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並追求永續發展。
環保署表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之立法原則包括:承擔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以成本有效及最低成本來防制氣候變遷,並追求永續發展。因溫室氣體減量工作非一蹴可及,該法案規範漸進式的推動減量:漸進調整減量能力,如提升能源效率及發展再生能源、進行產業之溫室氣體盤查登錄及查證、溫室氣體排放效能標準管理,再逐步進入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法案將作為國內整合決策機制及參與國際合作之橋樑,藉此降低決策的相對不確定性,並透過立法來展現我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之立場與決心。
環保署強調,台灣國際地位特殊,由於未能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無法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但台灣為海島國家,對於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衝擊影響將不可避免,故積極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絕對是「現在不做,明天會後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