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86年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起,推動相關資源回收成效卓著,依環保署統計資源回收率由2000年9.79%提升至2007年38.70%。目前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公告項目為14大類33項,相關製造及輸入業者約1萬多家,基金規模約在每年新台幣50至60億元間。台灣資源回收成就與國際相比毫不遜色,不論廢鉛蓄電池、廢機動車輛、廢電子電器或廢資訊物品,其制度規劃、相關設備再利用效能,均獲國際肯定,除已有輸出日本、大陸等業績外,包括德國、日本、荷蘭、南非及中南美洲國等國更專程赴台灣了解。
環保署表示,該回收基金係向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之製造及輸入業者徵收,相關費率由嚴謹學術研究及市場實務調查為基礎所研擬之費率公式計算所得,考量因子包括回收處理成本、環境影響成本、稽徵成本、資源回收效益等,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積極管理基金,適時調整費率,以維持基金穩定運作,並在可調控之市場時間內,持續與業者溝通協調,以及時調控回收清除處理費及補貼費,使基金保持穩定,並導入基金控管安全概念,保留定額資源回收基金,在基金如有失衡發生時作為調控運用,及藉由風險評估管理,隨時注意市場變化及基金運用情形,以維持基金穩定運作。
該基金專款專用在相關資源回收工作上,除補貼回收處理業有效回收可再利用物,及透過管理手段及稽核認證等作為以避免環境受到二次污染外,為使民眾了解資源回收的重要性及配合分類回收,更積極加強對民眾教育宣導。
環保署呼籲,應將可回收物品,交給合格的資源回收商或當地清潔隊回收清運,以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如對資源回收處理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詢問,或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