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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行動電話基地臺電磁波量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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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驗所 ]

行政院環保署與交通部電信總局於今(九十一)年三、四月共同合作完成大高雄地區(市、縣)行動電話基地臺電磁波抽測計畫,併同去年完成大台北、大台中地區抽測計畫,結果顯示三個區域大台北、大台中、大高雄環境中電磁波最大值分別為「環境建議值」之1\1639、1\335、1\7480(1800MHz系統),1\3734、1\332、1\3906(900MHz系統);而平均值分別為「環境建議值」之1\51150、1\39232、1\156300(1800MHz系統),1\77935、1\36028、1\99337(900MHz系統),大台中地區因基地台密度較低,發射功率較高,故電磁波量測值稍高,惟所有量測值皆低於環境建議值。

環保署表示:台灣地區登記有案的行動電話基地臺已達二萬三千五百多站,在考量代表性與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乃以大台北、大台中、大高雄地區為台灣地區的指標性代表區域,依序分三階段篩選各類代表性站別執行抽測。量測對象包括(一)共同基地臺,(二)獨家基地臺,(三)室內基地臺等三大類。量測現場時除選擇在基地臺架設位址(位於屋頂)檢測(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外,同時亦就被選定基地臺附近地面環境,針對四個方位進行量測,三大地區總共抽測4074點,所受測基地台分別隸屬於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泛亞電信、和信電訊、東信電訊、遠傳電信等六家民營業者。

環保署表示:這份台灣地區全面性量測報告,所有量測值皆符合現行公告 「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0.9mW(毫瓦)/cm2(1800MHz系統),0.45mW/cm2(900MHz系統)。即使以各地區量測到的最大值與「環境建議值」相互比較,比值亦為相當低。同時環保署為讓民眾了解電磁波傳遞的情形,於基地台天線正前方(架設於四樓建築物上)選擇適當地點,進行電磁波強度隨距離變化的測試,量測結果,位於地面距天線七十五公尺所量測到電磁波,約為立於天線正前方三公尺之1\1810,顯示電磁波強度,確實隨距離增加而快速衰減。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為紓解民眾對行動電話電磁波是否影響人體的疑慮,特別引用世界衛生組織(WHO)於今年一月的報導:『尚無任何報告顯示暴露在行動電話或行動電話基地台電磁波下會對人體健康造成負面效應』(更詳細的相關報導請參考WHO網址:www.who.int/peh-emf/)。

綜觀台灣地區全面性量測報告,除了可供環保署今後在制定非游離輻射管制標準的參考,最重要的是已經建立台灣地區環境中行動電話電磁波初步基線資料,而對民眾疑慮的消除,也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台灣地區(大高雄地區)行動電話基地臺電磁波量測報告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前已於九十年五月二日至六月十五日及九十年九月十八日至十月十二日,分別在大台北、大台中地區完成行動電話基地台電磁波量測抽測計畫,為了使台灣地區非游離輻射現況評估及背景資料更加完整,同時基於為民服務重要性與考量檢測樣本的普遍性及代表性,環保署環境檢驗所乃繼續與交通部電信總局共同合作,於今(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至四月三日完成大高雄地區(市、縣)行動電話基地臺電磁波抽測計畫。

本次大高雄地區抽測計畫對象分為:(一)共同基地臺(由各家業者於建築物上共同架設各屬之基地臺):篩選高雄市轄區內(各行政區)行動電話基地臺共45站;另外再篩選高雄縣轄區內,居住人口密度較高鄉鎮市(大寮鄉、大樹鄉、梓官鄉、路竹鄉、旗山鎮、燕巢鄉、大社鄉、永安鄉、岡山鎮、林園鄉、鳥松鄉、鳳山市等十二個鄉鎮市)共31站;(二)個別基地臺(由單一家業者架設之基地臺):就住宅社區或人口密集場所選擇個別站27站進行量測。現場量測時除選擇在基地臺架設位址(一般而言大多位於屋頂)檢測(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外,同時亦就被選定基地臺附近地面環境,針對四個方位進行量測,總共抽測約1366(點)個樣本。以上受測基地台分別隸屬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泛亞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民營業者。量測結果摘述如下:

一、 1800MHz系統:

(一) 共同基地臺:總計量測279點,測值介於6.212E-08至4.764E-02 mW/cm2,平均值為2.682E-04 mW/cm2,其中有70.0﹪量測值介於1.0E-06至1.0E-04 mW/cm2。

(二) 共同基地臺四周環境:共測得304點,測值介於5.432E-09至1.203E-04 mW/cm2,平均值為5.475E-06 mW/cm2,其中有78.0﹪測定值介於1.0E-07至1.0E-05 mW/cm2。

(三) 個別基地臺:共測得71點,測值介於2.961E-07 至1.227E-03 mW/cm2,平均值為6.428E-05 mW/cm2,其中有84.5﹪測定值介於1.0E-06至1.0E-04mW/cm2。

(四) 個別基地臺四周環境:共測得88點,測值介於9.669E-08 至9.356E-05 mW/cm2,平均值為6.736E-06 mW/cm2,其中有84.1﹪測定值介於1.0E-07至1.0E-05 mW/cm2。

將以上『基地臺四周環境』量測時之最大值Xmax及平均值Xavg與環保署九十年元月十二日環署空字3219號公告「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0.9mW/cm2比較,量測值各約為建議值之七千四百八十一分之一及十五萬六千三百分之一。

二、 900MHz系統:

(一) 共同基地臺:總計量測256點,測值介於2.136E-08至3.070E-03 mW/cm2,平均值為1.040E-04 mW/cm2,其中有85.1﹪量測值介於1.0E-07至1.0E-04 mW/cm2。

(二) 共同基地臺四周環境:共測得280點,測值介於4.528E-11至1.152E-04 mW/cm2,平均值為4.233E-06 mW/cm2,其中有76.4﹪測定值介於1.0E-07至1.0E-05 mW/cm2。

(三) 個別基地臺:共測得44點,測值介於3.205E-07至2.184E-03mW/cm2,平均值為1.310E-04 mW/cm2,其中有68.2﹪測定值介於1.0E-06至1.0E-04mW/cm2。

(四) 個別基地臺四周環境:共測得44點,測值介於7.136E-08至6.082E-05 mW/cm2,平均值為6.421E-06 mW/cm2,其中有81.8﹪測定值介於1.0E-07至1.0E-05mW/cm2。

將以上『基地臺四周環境』量測時之最大值Xmax及平均值Xavg與環保署公告「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0.45mW/cm2比較,量測值各約為建議值之三千九百零六分之一及九萬九千三百三十分之一。

大高雄地區行動電話基地臺電磁波抽測結果顯示,所有量測值均可符合環保署現行公告 「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再將其與前已經執行完成的大台北、大台中地區所量測結果相互比較,發現各地區環境中電磁波強度大致接近,尤其是平均值的比較更為明顯近似,其電磁波強度大約介於4.5E-6至2.3E-5 mW/cm2之間,而電磁波強度中又以1800MHz系統天線所發射電磁波稍大於900MHz系統天線。另外由現場量測經驗得知,一般只要符合電信總局設置規範之合法基地台,其產生的電磁波亦可符合本署公告「環境中非游離輻射建議值」;同時為讓民眾更加了解電磁波傳遞的影響,環保署特地選擇適當地點於基地台天線正前方(架設於四樓建築物上),進行電磁波強度隨距離增加之測試,第一、二點位於屋頂天線正前方三、五公尺,第三、四點位於地面距離天線五十、七十五公尺,現場量測發現電磁波強度確實隨距離增加而快速衰減。當然以上表示只是一種環境中電磁波傳遞現況(事實上各業者天線功率設定值是各依其所需涵蓋之服務面積、附近地物地貌、行動電話使用數量等而調整),大致而言,民眾只要避免近距離立於天線正前方,人體暴露量應已遠低於「環境中非游離輻射建議值」。

綜觀北中南區全面性量測報告,除了可供環保署爾後在制定非游離輻射管制標準的參據,並可提供政府機關(如交通部、經濟部等)或學術界、業界參考,最重要的是本次所有調查計畫,已使台灣地區環境中非游離輻射基線資料研究之全面整體性建檔,向前邁出了一大步,而對於民眾的疑慮亦當有一定程度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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