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檢調機關偵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洪肇嘉教授承攬環境部化學署委辦計畫,涉嫌夥同助理及團隊成員以人頭掛名及偽造出勤紀錄等方式詐領計畫經費一案,業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化學署表示,於偵辦期間均全力配合檢調機關調查。為確保施政不受影 響及防堵類案再生,已採取更換計畫主持人、啟動內部專案查核、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具體作為。
針對本案已採取下列處置與精進作為:
一、全力配合檢調調查
自本案調查初期,化學署即主動提供相關經費核銷文件及出勤審 查資料,全力配合檢調機關釐清案情。
二、維護計畫品質,已更換計畫主持人
為避免委辦計畫之業務推動受到影響,於案發後已依據合約規定,要求校方立即撤換該計畫總主持人洪肇嘉,交接予其他具備專業資格之學者接手,以確保委辦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維護各項業務推動之延續性。
三、啟動專案查核,建立未來預防機制
針對涉案計畫,化學署即刻啟動內部專案查核機制,全面檢視管理與查驗流程。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未來各項委辦合約中將增訂更嚴謹的防弊條款,包含:增加無預警實地查核與專任/兼任人員抽訪頻率,並嚴格要求出勤與加班紀錄之佐證。
四、追究契約責任,後續追繳不法所得
若經專案查核確認有虛報、浮報或遭挪用之詐領款項,化學署將視後續司法判決結果,並依委辦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向校方及涉案人要求全數追繳返還,追究相關人員之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
化學署強調,將持續強化對委辦計畫之監督管考機制,亦呼籲所有合作單位與承攬學者恪守法紀,共同維護公務運作之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