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區下水道系統有3,155處,計約78萬住戶,其污水處理設施操作良窳,影響社區住戶權益及居家環境品質。環保署為保障社區委託操作權益,公告社區污水處理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社區管理使用。
環保署表示,為加強稽查管制社區廢水處理操作,歷年均訂定稽查專案計畫,已使開機率由93年83%提升至97年94%。惟因社區大都委託廢水處理業者或水電公司代操作,雖有維持廢水處理設施運轉,但技術參差不齊,且契約內容簡略而不明確,普遍有代操作責任義務不明確而無法確保操作效果問題。合約不夠周延,不僅浪費社區操作及委託費用,也無法保障社區權益,而影響住戶環境衛生。
環保署為保障社區委託操作權益,著手研訂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將可供社區與代操作廠商簽訂相關契約時參考使用。並藉由契約規範內容要求代操作廠商資格及工作內容,有效解決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委託代操作之問題及提升污水處理設施代操作之服務品質。該契約範本條文合計15條,內容包含受託操作業者應執行之工作項目及內容、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操作維護人員之資格,並明定責任歸屬及移交內容,以避免因移交不當影響設施運作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維護品質。環保署為提供社區對廢水處理設施正確管理認知,同時彙編操作管理手冊,並納入該定型化契約範本內容,歡迎各界使用網際網路連結至該署網頁(網址為www.epa.gov.tw)下載使用。
環保署表示,該契約範本目前雖無強制性,但將檢討社區使用情形,進而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公告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可記載事項,以進一步保障社區委託專業機構代操作處理之權益,確保社區廢水處理設施操作處理成效,提升社區環境衛生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