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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積極防止加油站為土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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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101-02-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

環保署於99-100年度針對92-95年間設置之400站加油站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共有32站之土壤或地下水超過污染管制標準(7站為國道沿線加油站),其中台北市中油忠孝東路站、台中市台亞關連站及南投縣昱佑站等3站已達整治場址之程度。另查地下水超過污染管制標準的加油站,周圍並無飲用用途之情形,但有用於站內洗車及清洗,將由環保機關限制其使用地下水。另因有完整厚實之水泥鋪面,故揮發性污染物藉由土壤或地下水蒸散出影響民眾健康的可能性極低。該32站進行污染場址列管程序中,後續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提出相關污染改善或整治規劃,由環保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之專案小組審查通過後據以執行,嚴格監督加油站業者儘速完成污染改善工作。

環保署為了全面掌握國內加油站污染情形,自民國90年起即系統性針對全國2,700餘站加油站分批次逐年進行調查,累計至100年度,已完成2,250站之污染調查工作,將於今(101)年底完成全國加油站之土水污染普查作業。環保署除積極主動調查外,亦針對「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所規範之設施及設備,每年篩選加油站進行現場查核,督促業者做好營運操作與自主管理工作。以污染查證與污染預防策略同步推動,積極防止加油站為土地加油。

環保署與各縣市環保局迄今共發現190站污染場址,占調查總數之8.43%,經統計其營業主體,發現統一精工、台亞石油、山隆運通及台灣優力等4個營業主體占較高比率。環保署呼籲業者應定期自主監測,尤其座落於市中心精華地段及人口密集區之加油站,更應加強監測頻率,以及早發現污染,避免影響周遭民眾的居住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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