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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一讀通過環境教育法草案 開創我國環保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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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99-04-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今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一讀通過環境教育法草案,在全球面臨全球暖化、氣候變遷之際,通過本法案在我國環境保護發展歷程上,別具意義。

我國環境教育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了設置環境教育基金,其來源包括現有環境保護基金、廢棄物清理法之執行機關變賣廢棄物所得及違反環保法律之罰鍰收入等,都要撥入一定比例之金額作為推動環境教育工作之用;環保署將對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認證,以提高其品質並加強管理;全國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每一年都要安排所有職員、員工、教師、學生均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課程;對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處以停工、停業及罰鍰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之案件,由於皆屬污染情節嚴重或是多次違反法規加重處分者,除原有之處分外將令其接受一至八小時之環境講習,使其充分瞭解環境問題,體認環境倫理及責任,減少未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之行為發生。

此項無關政治議題卻攸關我國永續發展之重要法案,審查期間獲得立法院朝野各政黨黨團支持,將行政院版本、吳育昇委員所提出之版本及侯彩鳳委員所提出之版本,予以結合,擬定出非常具有前瞻性之法案,使得臺灣成為世界上少數將環境教育擬訂法案的國家,讓世界各國都知道臺灣對於環境教育的重視。

臺灣長解以來面臨各項棘手的環境問題,除尋求科技解決外,治本之道有賴長期深入推動環境教育,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的行為。環保署成立二十餘年來,環境教育列為首要工作,多年來從學校、社區、家庭及民眾一點一滴的紮根推動,逐漸改變了全民的環保觀念及行為,現在台灣的資源回收率世界首屈一指、天空、河流變得比以前更乾淨,社區環保意識抬頭,投入心力來維護生活環境等,都是環境教育多年深入人心的成果,逐漸顯露出成效。而此時更進一步推動環境教育法立法工作,以更積極態度,結合各部會、地方政府、事業、學校、民間團體及國民的力量共同推動環境教育,唯有全民的努力,方能面對未來全球環境變遷的嚴酷考驗。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民國82年環保署就已經開始進行環境教育法的研擬工作,委託中山大學邱文彥教授進行相關研究,18年後的今天,邱文彥教授已經擔任環保署副署長,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中,詳細答詢委員對法案之意見,親自催生18年前就開始萌芽的環境教育法,亦可說是一種巧合及完美的結局。期望立法院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將開創我國環保新紀元決定性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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