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環保署與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共計受理22萬7,931件公害陳情案件,環保署並對留有連絡方式之陳情民眾,完成3萬7,975件滿意度調查,其中:非常滿意、滿意及尚可案件占89.20%,顯示經各級環保機關努力,已有8成以上民眾予以肯定。不過環保署表示,仍將持續加強稽查人員養成教育,強化稽查技巧,以提升民眾滿意度。另外,環保署也建置完成「公害報報」APP,方便使用智慧型手機民眾報案,提供民眾更多元報案管道。
環保署表示,自整合全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以來,公害陳情案件量自民國87年8萬5,768件逐年上升,至101年為止已連續兩年突破20萬件,101年度公害陳情案件較100年度增加20,486件;依據環保署統計,全國陳情案受理件數前三名依序為臺北市6萬1,718件、新北市5萬5,821件及臺中市 2萬5,718件,共占全國案件量62.85%。至於各鄉鎮總案件量前三名,依序為臺北市大安區9,488件、臺北市中山區8,051件及新北市板橋區6,872件。
就污染類別而言,噪音7萬8,987件、異味污染5萬8,547件及環境衛生54,694件,總和3項污染類別占全國8成以上陳情案件量,其中又以臺北市大安區被陳情噪音、異味及環境衛生案件量為全國各鄉鎮之冠;另外在到場處理時效上,101年度平均為0.31天,與100年度0.38天比較,已縮短0.07天,各級環保機關均努力縮短到場處理陳情案件的時間。
101年度環保署共完成3萬7,975件公害陳情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占總陳情案件16.67%。調查結果非常滿意2,835件占7.47%及滿意15,592件占41.06%,二者合計48.53%,表示尚可占15,447件占40.68%,顯示經各級環保機關努力,有8成以上民眾認同處理結果。至於不滿意及非常不滿意2,685案件中,以噪音及異味這兩類具有時效性公害污染案件為主。環保署表示,除將檢討這兩種污染行為法規標準外並要求環保單位儘速到場查察,以免污染事實消失而錯失處理時機。
依據陳情方式來源統計,民眾目前仍以電話作為公害污染陳情或抒發情緒之主要管道。為提供民眾更便捷多元化報案管道,環保署考量智慧型手機使用率逐漸提昇,新增「公害報報APP軟體」,提供使用智慧型手機民眾簡便、快速的公害陳情報案服務,即日起可直接到各系統所提供APP STORE或本署公害陳情網頁http://ww3.epa.gov.tw/Public/Apps.aspx免費下載;軟體功能包括報案、案件查詢、環保局電話、電話報案等,並不需要留下個人資料,且可利用手機立即查詢受理報案辦理情形,協助環保單位遏止環境污染行為,共同提昇環境品質。